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市中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依法推进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合理补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8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制订了我市中心城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表》、《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表》,现印发你们。2012年5月1日后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征地项目,按印发标准执行。《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乐山市政府令第8号)所列附件1、2、3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乐府发〔2008〕52号)同时停止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1、20121207153503-896534.doc

附件1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

1大春1200元/亩

2小春(旱地)1200元/亩

3其他作物2300元/亩

注:“其他作物”指蔬菜、烟叶等作物。

附件2

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表

序号项目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备注

1砖混结构主体房

750根据乐府办函〔2009〕88号第4条规定,主体房为框架、现浇的,每平方米增加100元补偿。

2砖木结构600

3土木、木结构500

4石棉瓦结构简易结构

(指为生产生活提供辅助作用的房屋)300供人居住、层高2.8米以上、四周墙体封闭、生活设施齐全。

5小青瓦250

6彩钢房380高于3.5米。

7288高于2.2米,低于3.5米。

8彩钢房其他附属房170低于2.2米。

9石棉瓦150

10石棉瓦棚房50

11PVC房168

12PVC棚房100

注:按上述标准补偿后,房屋残值归政府所有;征地单位可以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也可以直接予以拆除。

附件3

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

1围墙乱石、土围墙平方米20

砖、石围墙平方米45

2院坝

(晒坝)三合土平方米10

砖、石、水泥砂浆平方米15

石板坝平方米20

3粪池土粪池立方米20

水泥、三合土粪池立方米45

条石粪池立方米55

4水井条石水井口50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口800

机井口1500

5坟墓普通土堆坟座1000

砖、石、水泥修砌座2000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它材料刻成的墓碑座3000

6沼气池产气沼气立方米300

未产气沼气立方米200

7鱼池

(含鱼类损失)浆砌鱼池立方米40(1)是指庭院(园)内修建的观赏鱼池;(2)与鱼池相关的构筑物等不再另行补偿。

砖石砌鱼池立方米30

土鱼池立方米20

8鱼塘(含鱼类损失)亩5000浆砌、砖石砌鱼塘的堡坎等构筑物另行补偿。

9灶眼300

10条石保坎立方米100

11空调拆装台200

12混凝土道路立方米300

附件4

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规格补偿标准(元)备注

名称生长期说明

1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桔产果期盛果挂果10年以上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220

初果挂果3-9年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5厘米150

幼树定植3年以上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不足3厘米60

幼苗定植3年以内株离地面高度0.7米以下15

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产果期盛果挂果12年以上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220

初果挂果3-11年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5厘米150

幼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未产果60

幼苗株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15

3荔枝、桂圆、枇杷、板栗、核桃、坚果、花椒产果期盛果挂果10年以上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220

初果挂果3-9年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5厘米150

定植嫁接幼树定植3年以内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不足3厘米60

定植未挂果定植3年以上株离地面高度0.7米以下15

4葡萄盛果株地径在5厘米以上50

中产株地径在2厘米-5厘米40

挂果株地径在1厘米-2厘米30

幼树株地径在1厘米以下10

5香蕉、芭蕉挂果笼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300

苗株离地面高度2米以下50

6桑树幼苗株离地面高度0.7米以下6

产叶桑盛产叶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60

中产叶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5厘米50

初产叶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以下30

7油茶、油桐、乌桕、梅子大树盛产期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220

中树中产果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5厘米150

小树初产果株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以下50

幼树未产果株离地面高度0.7米以下10

8竹林25根以上笼200

10-25根150

10根以下50

9黄桷兰苗株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5

幼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以下15

小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6厘米40

中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6厘米以上150

中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10厘米以上600

大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主干直径20厘米以上1000

10桂花苗株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2

小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直径2厘米-5厘米30

中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直径5厘米-10厘米160

中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直径10厘米-15厘米650

大树株离地面高度1米处,直径15厘米以上1050

附件5

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规格补偿标准(元)备注

名称生长期说明

1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桔产果期挂果10年以上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9000

幼树定植3年以上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不足3厘米4000

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产果期挂果12年以上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8000

幼树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不足3厘米3000

3荔枝、桂圆、枇杷、板栗、核桃、坚果、花椒产果期挂果10年以上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5厘米以上9000

幼树定植3年以上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不足3厘米4000

4葡萄挂果亩地径在5厘米以上8000

幼苗及幼树亩地径在5厘米以下3000

5香蕉、芭蕉挂果亩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6000

苗亩离地面高度2米以下3000

6桑树产桑叶亩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5000

幼树亩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3000

7油树、油桐、乌桕、梅子大树盛产期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以上6000

幼树未产果亩离地面高度0.7米处,主干直径3厘米以下3000

8竹林笋竹亩6000

胸径5厘米以上亩5000

胸径5厘米以下亩4500

9茶叶亩茶叶或以茶叶为主的混合种植5000

10苗圃亩3000

11一般树种林木亩4000

12花卉亩一般花卉(花木)或以一般花卉花木为主的混合种植8000

亩名贵花卉(花木)或以名贵花卉花木为主的混合种植10000

注:成片种植需满足:1.种植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2.种植种类大于90%。

附件6

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表

类别装饰装修项目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备注

一类

指高档、豪华装饰1.地面装饰:实木地板,或花岗石地板,或0.8米×0.8米规格以上的抛光地砖。

2.墙面:外墙瓷砖、室内进口乳胶漆或高档墙布和墙纸。

3.相配套的高级吊顶和厨卫门窗。1501.装饰面积以产权面积为依据,按实际装饰的地面面积计算。

2.装饰以10年为基准,10年以上不予补偿。

3.有外墙装饰以产权面积计算。

二类

指中档装饰1.地面装饰:0.5米×0.5米至0.6米×0.6米规格的抛光地砖。

2.墙面:中等价位的乳胶漆。

3.相配套的中等级吊顶和厨卫门窗。100

三类

指一般装饰(简单装修)1.地面装饰:地砖或水磨石地面。

2.墙面:仿瓷涂料或喷塑。50被拆迁人不按时搬迁的,不作此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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