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府函〔2014〕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3年,全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凉山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州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全州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目标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目标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目标考核情况

一等奖:布拖县人民政府、雷波县人民政府、盐源县人民政府、越西县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会理县人民政府、宁南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州委编办、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安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防震减灾局、州气象局、凉山日报社、凉山电视台、州政府目督办、州政府应急办。

二等奖:西昌市人民政府、甘洛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喜德县人民政府、美姑县人民政府、普格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会东县人民政府、木里县人民政府、昭觉县人民政府、金阳县人民政府。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目标管理考核情况

先进单位:会东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雷波县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金阳县人民政府、喜德县人民政府、宁南县人民政府、木里县人民政府、盐源县人民政府、西昌市人民政府,州委办、州政府办、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国土资源局。

优秀单位:会理县人民政府、甘洛县人民政府、普格县人民政府、昭觉县人民政府、越西县人民政府、美姑县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及有关部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创新管理,为助推全域凉山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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