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凉府函〔2011〕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0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法保护资源,倾力服务保障国家及省、州重大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凉山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州政府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目标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考评,评选出优秀单位,现通报表彰如下。

一、国土资源管理目标综合考评获奖单位

一等奖:西昌市、雷波县、会理县、德昌县、盐源县、冕宁县、美姑县、州国土资源局。

二等奖:甘洛县、会东县、越西县。

三等奖:喜德县、昭觉县、布拖县、普格县、木里县。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目标管理考评获奖单位

先进单位:布拖县、喜德县、会理县、盐源县、冕宁县、会东县、甘洛县、宁南县、雷波县、木里县、西昌市、金阳县、德昌县、州委办、州政府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监察局、州国土资源局。

优秀单位:越西县、昭觉县、普格县、美姑县。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及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州上下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州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三化”建设,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服务保障能力,为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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