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凉府发〔2009〕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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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09〕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造成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内需减弱,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农业生产效益下滑,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困难加大。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9〕4号),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全州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我州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摆脱贫困现状,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满足人民群众致富的强烈愿望,实现与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必须面对和切实加以解决的严峻的现实问题。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敢于迎难而上、勇于开拓进取、善于抢抓机遇,科学分析,认真测算到2020年我州农民收入构成情况、结构问题,找准差距,狠抓重点,突破难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谋划促进农业科学发展之策,勤思增加农民收入之道,统筹协调,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扎实推动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全力确保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80元以上,力争达到350元;确保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二、着力实现较快增长,稳定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
依托我州丰富的农业资源,构建资源有效利用、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抓好《2009年产业富民增收工程实施方案》(凉委办发〔2009〕9号)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较快增长。
(一)稳定粮食生产促农增收。
认真贯彻落实《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2009年马铃薯产业发展的意见》(凉府发〔2009〕3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大春粮食生产的意见》(凉府办发〔2009〕12号),切实抓好马铃薯、优质稻、玉米、荞麦、麦类等粮食产业发展,确保全年粮食产量达到213万吨,农民人均新增粮食产业纯收入49元。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及农业科技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三大行动”,实施“粮食作物良种良法入户到田工程”。着力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抓好国务院出台的每亩马铃薯原种补贴100元的政策落实,确保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总产突破300万吨,商品率达55%。
(二)加快畜牧业发展促农增收。
切实抓好畜牧业富民增收工程瘦肉型商品猪、肉牛、山羊、绵羊短期育肥、生态鸡养殖、奶源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务院新近投入30亿元支持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的政策支持,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草食畜,确保全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7.1万吨、2.68万吨和3.8万吨,农民人均新增畜牧业纯收入120元。加快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步伐,积极推广烟田前茬种植光叶紫花苕。加强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切实抓好禽流感、口蹄疫和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降低农户养殖风险。
(三)大力发展特色效益产业促农增收。
切实抓好特色农产品产业富民增收工程实施,确保农民人均新增特色经作产业纯收入85元。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加强烟叶新区建设,加快烟叶生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进程,确保全年烟叶产量达到265万担。坚持市场导向,突出抓好蚕桑、水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确保优质蚕茧产量达到38万担、优质水果达到57.8万吨、优质蔬菜达到169.4万吨。
(四)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促农增收。
切实抓好生物能源林基地、经果林干果类、森林食品、木材加工、森林生态旅游、林药林化基地建设,推进林地林木经营权转让,确保农民人均新增林业产业纯收入65元。完成新建林业产业基地15万亩,引导林农发展特色林产品及林下养殖,开展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五)挖掘水产品产业潜力促农增收。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产业化经营、健康生态养殖和科技推广,调整渔业产品结构,提高养殖质量和效益,继续抓好500亩无公害池塘养殖基地建设,加强水产品检疫和质量监测,确保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2.81万吨,农民人均新增水产品纯收入15元。
(六)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农增收。
充分利用各类农产品营销平台,搞好与成都等地农业合作,拓展我州特色农产品营销渠道,巩固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力争农产品商品率提高1个百分点。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销售网点、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支持供销合作社、流通企业、专合组织、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扩大农产品、农资和消费品经营。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多措并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确保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突破140家、过亿元企业达到10家。强化农产品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巩固完善合同订单方式,推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强化农村市场监管,推进农资信用销售,整顿规范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严厉查处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三、着力提高农民务工技能,突破农民工资性收入
千方百计改变我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太低的现状。加大劳务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引导鼓励农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一)扎实推进劳务产业加快发展促农增收。
认真落实《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09〕14号),切实抓好劳务产业富民增收工程,突破农民工资性收入,确保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42万人以上,力争实现劳务收入16亿元、农民人均新增劳务纯收入50元。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建立职业教育攻坚与农民工培训联系会议制度,搞好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实施订单培训输出,提高培训质量,完成技能培训18375人次。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服务体系,拓宽务工输出渠道,加大税费、信贷等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乡镇、村)企业发展,鼓励创办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充分挖掘州内就业潜力,增加农民就业岗位。要加大凉山劳务宣传力度,做强劳务品牌,巩固东南沿海劳务输出市场,开辟华东、华北等劳务输出新区。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与当地企业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就地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任务,并督促落实。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路子。州农办要研究制定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订单输出、开辟劳务输出新市场的办法。
(二)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促农增收。
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切实抓好农村服务业富民增收工程实施,确保农民人均新增服务业纯收入35元。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推进一批示范村、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以“花、果、民族风情、农时节气”等为主题的地方文化节庆活动,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农民参与发展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包装运销等农业服务业。积极发展以家庭生产为主的特色传统手工艺和初级加工产品生产,创造条件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三)组织农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农增收。
各地在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金土地”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生态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中,凡适合农民参加的都要尽可能多使用当地农民工,增收农民工资性收入。要重点抓好甘洛斯觉大堰改扩建、会东新华水库渠系建设、会理大海子水库建设和粮食产区渠系配套建设,完成病险水库整治22座,新增有效灌面8万亩,解决17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推进安宁河西昌段、德昌段和孙水河防洪堤建设。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6.3万亩,新建营造林82.8万亩,新建机耕道62公里、通乡油路650公里、通村公路1900公里。
四、着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农民政策性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川府发〔2009〕4号文件和4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户,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
(一)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助农增收。
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全力抓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马铃薯原种补贴、奶牛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及时把补贴资金下拨到县市,按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特别要贯彻落实好4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抓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大宗农产品收储、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加强农产品出口调控、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搞好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八条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放大效应,强化政策促农增收功能。
(二)加强财政金融机制创新助农增收。
认真落实中央扶持粮食生产、农业发展的多项补贴和奖励政策。理清支农资金渠道和用途,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今年中央新增650亿元用于农村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标准粮田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农业项目资金的捆绑使用力度,原停征烟叶农业特产税上级给予各县市财力补贴的资金、停止兑现烟农烟叶税税率的10%资金、土地出让金的1%资金都要用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统筹捆绑使用,促进农民增收。各级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要适当集中,重点用于加快推进农业上台阶的大项目建设。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稳定生猪生产,实施补贴适度规模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的具体办法。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各级财政农业保费补贴,进一步搞好种养业保险,扩大保险面。组建州、县市农业投资担保公司,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聚合社会资金投入“三农”。采取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发展助农增收项目。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凉山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范围,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增加财富积累,开辟财产性收入等新的多元增收渠道。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产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帐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使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大对种养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金融的服务力度。
五、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扶持政策,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充分挖掘农民财产性收入潜力,积极探索和研究扶持性政策,拓宽农民财产性增收渠道,增加农民财产积累。
(一)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助农增收。
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推进森林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政策措施。积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稳妥推进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强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或入股收益。
(二)鼓励村集体资源开发和资产经营助农增收。
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村组集体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依托,发展有偿服务业。围绕本地支柱产业,将现有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民营企业发展,实行集体资产和资本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的运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增加农民集体经济收入。
(三)扎实抓好“户办工程”助农增收。
抓好八大扶贫工程的实施,突出抓好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和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实施,撬动民间资金,充分调动民智、民力,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意识,增加财产性积累。加快“8.30”会理地震和其他灾害灾后重建。扎实抓好各项“户办工程”的实施,提高农村贫困家庭财产性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启动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等专项建设。
六、加强领导,狠抓增产增收措施落实
面对今年经济发展的特殊形势,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义尤为重大、任务尤为艰巨、工作尤为繁重。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增收工作主动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努力开创农民增收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增收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构筑“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构筑齐抓共管、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涉农部门要主动与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掌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真实情况,为制定各项促农增收措施夯实基础。
(二)强化督查落实。
要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考核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凉委发〔2009〕6号),充分发挥大项目对农村经济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把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制度,按照“开工一批、再建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狠抓项目储备和建设,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良好氛围。对在建项目要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对即将开工的项目要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对农民增收贡献大的项目,要抓紧论证,尽快立项,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对年度农业大项目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农业大项目建设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在农业大项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干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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