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绵府办发〔2010〕20号
颁布日期:2010-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我市城市发展规划,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加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2009年12月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座谈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91号)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一)认真落实保护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保护责任,履行保护义务。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对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保护内容、目标和具体要求、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不变。各县市区、园区要组织领导好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资源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保护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村、组,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田间地块,落实到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明确保护责任,制定保护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种监督检查、动态监测和考核检查规章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本行政辖区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园区要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高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结合“二调”成果,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与功能并重。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全市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有效跟踪流转承包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用途管制的力度。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五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划定基本农田,真正落到地块和农户。一是各地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根据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调整后基本农田总体质量等别要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提高集中连片程度;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规划要进一步落实到保护地块。二是各地要在经依法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标明基本农田所有权界线、地块及编号等基本信息。三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把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建立“五级”信息报备制度。一是要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各地要对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所涉及的保护责任、承包经营和质量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完整的图、表、册等台账。二是将基本农田相关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并做好日常更新维护。三是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尽快建立起国家、省、市、县、乡基本农田信息五级报备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基本农田现状与变化情况。四是各地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交通沿线及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标识,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一是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修改或调整,都要报国务院批准。为稳定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布局,各地可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规定,在编制规划中多预留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补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原则上在本市县域范围内完成。二是要将基本农田的变化情况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同时将变更信息进行“五级”备案。三是充分利用“一张图”成果和“批供用补查”监管平台,发挥基层国土所动态巡查职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全方位强化基本农田的日常监管。

(四)加大建设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一是要建立稳定的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要把土地整治尤其是农田整治项目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聚合相关部门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加强粮食主产区的基本农田建设。二是继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引导整备区内建设用地等其它土地逐步退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高标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三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基本农田的质量建设和管理,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五)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共同保护责任。一是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调动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探索建立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途径和方式。二是加大责任目标考核的力度,落实地方政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将考核结果作为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及时兑现奖惩;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组织部门将耕地保护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工作。

三、广泛宣传,严格考核,努力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探索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公告、听证等形式,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形成全社会监管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良好局面,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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