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绵府办发[2009]19号
颁布日期:2009-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9]19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减负办)《关于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两个加快”工作大局和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将企业治乱减负与维护企业利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进一步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清理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要求,在国家清理规范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活动。对经过清理而保留的项目要加强管理,对明确规定取消的项目要检查落实情况。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经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2009年涉企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检查活动,在对企业实施检查监督时,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继续开展涉企统计报表的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要求企业上报的各类报表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报表简化合并。

(二)积极推进企业治乱减负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时效。积极开展和加快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快捷、高效、覆盖面大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在线咨询和服务。

(三)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做好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各级财政、物价、纠风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8]46号),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规定,继续加大对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煤、电、油、运等垄断行业收费行为,要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不合理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对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帮助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8]44号),从制度上、程序上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其他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2、做好公路“三乱”专项治理成果的巩固工作。重点清理复查已撤销的收费站收费设施拆除情况;对已取消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严禁重复检验、重复收费;根据公路实际通行情况,合理调整、规范交通、公安部门设立的不合理的车辆行驶限制标记;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切实做到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损耗、增加企业和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3、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服务行为。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要求,各级中介、工商、民政、编办和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重点清理挂靠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乱收费和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遏制对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评比过滥、收费过高甚至乱收费等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广泛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确保各项企业治乱减负措施落实到位。认真组织查处“三乱”案件,对企业、群众投诉的案件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重要案件由市减负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查处,并建立查处情况回复制度,确保案件处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对照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统筹兼顾,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和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分工工作;各级减负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突出工作重点,关注热点问题。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今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紧紧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从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推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逗硬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领导,抓住重点,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减负办将要对各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落实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表彰,对企业反映问题强烈、存在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通报批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2009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具体工作任务由市减负办分解下达。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减负办报告。各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工作总结及目标完成情况送市减负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减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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