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府办函〔2015〕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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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1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下简称“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有关工作。为加强我市“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光明为组长,市级国土、农牧业、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规划、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建立部门联席机制,针对各县(市、区)所在镇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划定”工作具体要求,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全市“划定”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领导本地区“划定”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完成“划定”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划定”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划定”工作是耕地保护责任制的细化和落实,各级政府要按耕地保护责任制的划分与要求,积极主动承担起相应责任,同级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各县(市)所在镇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划定”工作,进行潜力分析评估和任务下达;开展各县(市、区)“划定”成果验收;对“划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国土、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等具体工作。市、县(市、区)两级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内容。按照前期试点情况以及中央、省的新要求,此次“划定”是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等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进行划定,城镇周边包括南充市、各县(市)所在镇的中心城区范围(含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中心城区范围以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为准。在已有“划定”工作基础上,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据2012年度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经批准并逐级备案的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按照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尚未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达到本县(市)平均水平以上和地力等级中等以上的现有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在制定“划定”方案时,既要有利发展,又要符合要求,更要科学评价,杜绝“划定”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注重方法程序。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定、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市和各县(市)耕地质量等别平均水平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测算后下发。
(四)加强工作衔接。各地要加强业务工作衔接,一方面与全域“划定”工作衔接,高度重视优先划入和划出的条件限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另一方面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衔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划定”方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三、科学组织,扎实有序推进“划定”工作
(一)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4月底前根据省编制下发的《四川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完成6个县(市)的潜力分析评估,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安排,召开工作会,举行技术培训。
第二阶段:2015年5月底前完成6个县(市)的初步任务下达,9月底前6个县(市)完成核实举证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划定”工作。
第三阶段:2016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县(市)级成果的衔接与统一建库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初验;6月底前完成数据库省级技术检查并报国土资源部复核;9月底前完成数据库成果的整改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县级全域成果的报国土资源部复核、省级验收和逐级备案工作。
(二)落实经费。各地要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实行市和县(市、区)分级负责,各级国土、农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量,联合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并将“划定”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督促检查。“划定”工作是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务必采取强力措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划定”成果质量。从本月起,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工作进度月报制,于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度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卿芳;联系电话:2801997,15892779173)。
附件:南充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南充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
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胡光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纯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向贵瑜市农牧业局局长
成员:曹海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鲜果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建勇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松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和平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李伯乐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冯祥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于涛市规划和测绘局副局长
马家斌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何俊市林业局副局长
谭晓斌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张和平同志兼任,负责南充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的处理。该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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