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府办函〔2010〕8号
颁布日期:2010-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2010年春运工作自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010年1月29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南充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春运有序

春运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成功。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南充火车站、高坪机场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安监、铁路、交通、公交、公安交警、劳动保障、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负责本地、本部门(单位)的春运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春运一线,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保证。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0年2月1日前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225116,2800519,传真:2223461)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及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春运前,要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设施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春运。春运中,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道口、隧道、渡口、桥梁的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港航、海事、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品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客车、客船、火车和飞机。交警、运管、路政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黑车”、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水上运输船舶的监管,维护运输安全和市场稳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干线公路、规模较大的客运站及机场进出道口、事故多发地段、交通要道、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交通部门要加强干线公路管理,对改扩建、养护等施工路段要确保畅通;春运期间,要派员到重点客运站场站、渡口码头进行驻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门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各收费站要最大限度开通收费口子,在客运高峰期要设立春运车辆的专用通道,优先安排春运客运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防止发生车辆长时间排队现象。

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当出现大雪、大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迅速进行预报预警,以便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

三、科学调配,增加运输能力

各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车船、航班密度,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铁路、航空、各汽车客运站、码头春运期间的旅客运输和加班运力情况。交通部门要继续提前开放客运市场,接纳第三方运力并进行合理、有序、规范利用,确保民工疏送运力落实到位;铁路部门要组织实施好火车票实名制,提早预售火车票,及时向社会公布票源信息,合理引导旅客流向各汽车客运站,减少火车站售票高峰的压力;各汽车客运站节前要采取开放式售票,以满足所有返乡旅客的购票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应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灵活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特别要保障好南充火车站客流出行需求。

在做好客运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和物资的储备工作。要加强相互沟通,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机制,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公交、公路、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道路交通和气象等信息交换渠道,及早掌握突发性天气、重大交通堵道、道路受阻等情况,提前处置到位。

铁路部门要充分考虑客流突增、天气突变、客流积压等状况,落实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动态情况预测,及时调整运力,分流滞留旅客。公安交警要根据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情况的特点,调整警力部署,增加备勤警力和车辆,及时疏导分流车流、客流,确保道路通行有序。

道路、水路、铁路、航空等运输部门要密切配合,多渠道及时分流输送旅客。

五、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客运行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争创服务品牌,积极为旅客出行营造安全舒适的运输环境。要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短信服务等媒体,主动公开票源、班次、路况等信息,为旅客提供出行便利。要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设立弱势群体专窗、上门售票和订票等方式,为旅客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票服务。各客运站场要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为旅客提供开水、晕车药等服务。同时,春运期间各单位可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广大出行旅客提供便利和服务。

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地方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障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春运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市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报送市春运办。春运期间,市政府将组织三个督导组赴各县(市、区)明察暗访,检查指导春运工作。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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