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文号:内府发[2012]11号
颁布日期:2012-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府发[201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内江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实施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三个加快”、“五大战略”、“五个贯彻始终”重大部署,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的重要时期,更是全面实施“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期。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内江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的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千方百计破解难题、改善民生、开发人才、促进和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促进内江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安置、扶持、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全力实施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减轻企业负担等应急特殊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稳妥应对汶川大地震、世界金融危机等突发事件给就业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帮助受灾群众、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实现就业。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认定和就业准入制度,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建立,初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政府主导、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36万人,比“十五”末增长35.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84万人,比“十五”末增长8.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比“十五”末降低0.3个百分点;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8.08万人,比“十五”末增加37.6%。“十一五”期间,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由41所发展到62所,开展各种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2.55万人次,比“十五”末增加14.3万人;全市共有49976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2、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均实现了不同层次的市级统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和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铺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为重点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社会保险互助共济、抗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社会保障水平、经办管理能力和基金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得到相继提高,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487.7元提高到2010年的1088元,增长123.09%。“老工伤”、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关破国企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社保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内控制度得到完善。“十一五”期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88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16.23万人,增长65.8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0.36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0.39万人,增长3.8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47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7.37万人,增长29.3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1.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3.1万人,较“十五”期末减少0.6万人,减少4.1%;工伤保险参保14.95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8.53万人,增长132.86%;生育保险参保13.76万人,较“十五”期末增加10.66万人,增长343.8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32.4万人。全市累计分别征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870878万元、139483万元、15035万元、15956万元、3300.83万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45.56%、28.23%、1.12%、60.93%、24.80%。全市滚存结余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分别达到214703万元、45378.91万元、7553.7万元、6220万元、2262.11万元。

3、人才队伍建设趋于科学合理。人才队伍总量逐年增加。到201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8万人,比“十五”期末增长了34.08%,年均增长6.3%,人才总量占全市总人口的8.82%。其中,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数量持续增长,分别达到1.22万人、1.8万人、9.33万人、12.71万人、12.34万人,分别较2005年增长1.63%、9.8%、29.8%、25%和9%。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到2010年底,全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2005年净增17500人,增长35%。目前,全市参与国家863计划的专家10名,参与省、部级重点项目研发的各类人才14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9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四川省学术带头人2名,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名,省优秀专家4名,“四川省2006年度青年经济人物”2名,市级有突出贡献杰出人才10名、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30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期末,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33万人,占全市人才总数的25%。其中,高、中、初级职称分别为5490人、33602人、53924人,较2005年底分别增长22%、6.4%、11%。全市人才队伍中(除农村实用人才外)40岁以下的各类人才逐步成为主体,共有15万人,占58.8%,比2005年增长12.5%;41-50岁的75183人,占人才总数29.3%,比2005年增长16.2%;51岁以上的30535人,占11.9%,比2005年增长31.9%。另外,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共有硕士268人、博士13人,承担国家自然学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17项,省厅级项目154项,横向委托课题7项,两所高校已成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为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4、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初步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十一五”期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涉及企业职工31.6万人。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农民工维权救助体系和异地合作机制,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739户次,涉及职工63.6万人次;接受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立案2071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267.15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12.1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金1112.57万元。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565件,结案率为100%。信访接待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0667余人次,受理信访事项38175余件,办结率为100%。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日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市、县(区)两级共投入4000多万元改善办公条件和服务环境,先后进行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社保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改造,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十一五”期末,全市建成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个,规范化建设合格率100%;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97个,规范化建设合格率87.4%;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206个,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92.4%;配备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1504名,占行政村总数的72.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已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在全省率先成功发放。2010年3月,我市获得全国“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回顾“十一五”,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猛。仔细研判,事业前进的道路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容乐观,无法回避。

1、促进就业的政策效应较弱。我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但对劳动者和市场进行规划和引导的能力还较弱,造成了因宏观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结构性失业、“招工难”等问题。目前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主要依赖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救助功能较强而促进功能仍然不足,特别是与其它经济政策的结合和互动不充分,还没有达到积极的就业政策应该达到的积极效果。

2、社会保险体制和机制亟待加快完善。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目前还存在制度政策不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覆盖范围亟待拓展、待遇水平有待提高、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中小、私营企业和职工反映社会保险缴费压力较大,再加上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强制力不够,导致现阶段一方面社保费率相对偏高,另一方面还有一部分群体,如超龄城镇居民、代课老师等人员仍游离于制度之外,难以实现制度的全覆盖。

3、人才发展环境仍需寻求新的突破。我市人才队伍现状同内江市新一轮发展要求相比,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水平不高;人才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够合理,高层次人才较为匮乏;人才资源开发政策相对滞后,人才环境不够优化,人才流失较为严重;产业层次不高、配套性不强、产业集群尚未形成,对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缺少足够的吸纳和承载能力;人才工作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人才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根本突破。

4、劳动者维权案件居高不下。由于受短期或局部利益驱使,一部分企业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尽力甚至不作为,对劳动关系协调、纠纷调处和监察执法工作不支持或者不配合,造成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现阶段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及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利润侵蚀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不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而且也造成了大量的劳动者举报投诉和劳资争议纠纷。

5、人力资源社会能力建设仍滞后于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由于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网络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有不少业务还采用手工或半手工操作,部分县(区)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面临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的压力,网络建设速度缓慢。随着人力资源开发、新农保、医保等业务的迅速铺开,原有针对城镇职工的基层经办服务机构,也已远远不能适应城乡劳动者的需要,表现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办设备严重老化、业务办理能力弱等问题。

二、“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有利条件

(一)“十二五”时期,是国家、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呈现出新的特点。

1、世界经济增长模式面临深度调整,各国面向后危机时代大力推进科技革命和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出口,竞争日趋激烈。这对经济发展对外依存度高的我国来讲,出口市场面临挤压,外向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面临减弱。

2、顺应国家和省内的发展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依赖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贡献、依靠拉动消费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这将对劳动力素质特别是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提出更高要求,同时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将逐步增大,吸引外地资本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面临逐步减弱。

3、奋力实施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努力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推进‘一枢纽、一中心、六基地’建设,建设一个‘内江新城’,再造一个‘产业内江’”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考验。

4、全市新成长劳动力增速放缓,增量减少,新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数预计将从“十一五”时期的273.2万人减少到266.98万人,劳动力年龄结构趋向老化,“劳动力红利”优势面临逐渐减弱。

5、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和经济形式多元化,就业方式和劳动关系将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对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等提出了新要求。

(二)国家、省市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给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期待和新挑战。

1、需要加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人力资本的竞争力。

2、需要研究解决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给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研究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

3、需要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加快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强化社会保障,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完善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期间,民生工程成为国家、省市的社会建设主题,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做好事业、加快发展事业的条件充分具备。

1、“十一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业、人才、社会保险等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社会各界也形成了广泛共识,这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深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2、“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迎来重大项目开工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经济发展“黄金期”,市委市政府赋予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的历史使命。全市工业经济、农村工作、项目建设和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将有利于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和扩大就业;有利于促进人才开发,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深入推进和发展。

3、在历届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力资源保障事业创造了辉煌业绩。全市形成了一套更加符合市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坚实的事业基础给我市创造了掀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一轮大发展的有利条件,也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有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4、“十一五”时期,我市先后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自然灾害和世界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在应对这些突发事件中,练就了一支处理紧急事件能够得心应手、不怕吃苦、忘我奉献、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队伍,这为推动我市“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深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以促进实现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为立足点,以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劳动者收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会保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完善体系机制、夯实发展基础、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为构建人才强市、和谐内江、小康内江作出新的贡献。

四、“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基本充分、收入分配科学合理、人才培养适应需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一)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按照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突出民生改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要求,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把扩大就业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十二五”,预计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000人,到2015年末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116万人。

(二)努力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

逐步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才和城乡劳动者的培养和培训,基本建立起规模较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人力资源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市失业人员、劳动预备制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向非农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得到基本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发展为民”的理念、社会保障的要求,加快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实现资金保值多途径、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人民群众寻求更加完备的社会保障。到“十二五”期末,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4.4万、35万、14.1万、19.1万、14.6万,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逐步增长。

(四)稳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的定位,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的要求,积极改善人才成长创业环境,努力提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汇集力和承载力,着力形成成渝经济区人才聚集的洼地。到2015年,人才总量达到52万人,年均增长6.5%。其中,除党政人才总量保持不变外,经营管理人才达到2.52万人,年均增长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3.02万人,年均增长6.9%;高技能人才达到17.41万人,年均增长6.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总量达到17.55万人,年均增长7.5%。

(五)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六)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制度加快完善,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通过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五、“十二五”规划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统筹考虑全市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全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各项工作,加强法制、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注重把握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作为衡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符合社会保险政策、目前还没有被社会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更多地纳入到这项制度中来,进一步推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目标的实现。

(四)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加强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典型引路、区域协调、分类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举措。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稳定。重点做好困难就业群体再就业问题,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的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加公益性岗位的数量,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政策措施,促进和帮助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再就业。

3、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就业歧视,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整合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完善与各市(州)人力资源市场的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的联动,共享人力资源供需信息,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搭建就业平台。支持发展各类职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

4、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城镇为中心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5、突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大范围的全面培训调整为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对全市现有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等进行整合,对培训机构实行政策采购,建立工作统一,资金统筹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严密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力求培训的实效性。推进高技能人力培养工作,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积极筹建技师学院,形成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基地。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要求,牢固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思路,以构建与内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切实解决超龄城镇居民、代课老师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允许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险种,允许参保人员不同险种间置换缴费年限,并实行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积极探索建立护理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努力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努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在继续做好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扩面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工伤保险覆盖。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和社区管理服务率保持100%,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率达98%以上。全面完成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支付的网络化支付结算。积极推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2、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力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十二五”期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达到24亿元,新型农保基金征缴达到3.2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达到3.7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达到32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达到7800万元,生育基金征缴达到975万元。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狠抓基金征收和欠费清缴,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稽核工作,确保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加强对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的研究,适时适当的提高参保缴费水平。努力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调剂能力。

3、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基金监督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专户管理的要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不断完善确保发放预警和监控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国家预算的管理办法,推行和完善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以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为重点,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的内控管理。推行以总额控制为主的医疗保险综合结算办法,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优化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结构,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对违规医疗行为处罚力度,强力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维护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创造适应人才培养和开发的良好环境。

1、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突破人才引进的体制性障碍,大力引进信息、金融、外贸、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等各类适应内江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重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我市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引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政策,尽快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来内江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力争到2015年末,围绕冶金建材、电力能源、医药化工、食品工业、机械制造等五大产业及现代农业和物流业,引进2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

2、大力培养各类人才。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吸纳、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形成符合我市特点、面向各类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开放性的培养体系。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培养一批适应我市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以及各类培训、教育基地,大力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争取到“十二五”末,平均每个行政村培养2-3名农村实用骨干人才,基本满足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3、促进人才使用交流。探索党政机关部分职位聘任制,推进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及考核评价办法。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分离,允许高职低聘,按岗聘人、岗变薪变。建立重要领导、技术岗位招聘制和重大科研课题、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制,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依靠政策引导、市场带动等方式,积极引导人才向开发区、科技园区等人才创业基地集聚,向支柱产业集中,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流动。鼓励各类人才以多种形式为相对偏远及落后地方服务。鼓励各类人才通过技术入股、承包经营、合作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承接课题等形式服务于内江经济社会发展。

4、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专项基金的作用,为各类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资金、信息保证。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激励政策。积极探索突出贡献奖励、技术入股分红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形式。对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技术开发等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对贡献突出的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5、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根据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立健全人才开发及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的政府预算机制。将人才开发资金提高到每年100万元以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要达到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以上。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把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提高投入比例。逐步开放人才开发市场,大力吸纳社会和民间资本,鼓励市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多元化格局,不断增强人才的经济承载能力。

(四)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以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努力实现各类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全社会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在小企业集中区域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扩大集体合同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构建设,巩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层次。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覆盖,劳动关系纠纷基本实现全部在基层解决。加强各项劳动标准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依法落实有关劳动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进一步完善现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面向一线劳动者和低收入群体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全面建立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劳动用工报酬标准。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实施范围逐步从建筑领域向非建筑领域扩展,维护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正常秩序。

3、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完善仲裁、诉讼救济,最大限度地通过非诉方式解决争议”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调解组织,整合调解资源,完善调解制度,基本形成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行业、行政和人民调解等多渠道调解工作网络。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大力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量和水平。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急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1、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有效实施劳动用工监管,预防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矛盾,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转变,由平面点对点监管向分层立体式监管推进。加强日常监察、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专查,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健全部门、系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处理跨区域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和工作条件,不断增强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

2、建立较为完备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上下贯通信访维稳工作网络,下大力气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力争把信访维稳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反映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信访、维稳、法制、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配合,构建横向协调、多方联动的大信访、维稳工作格局。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建立完善重大政策出台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在前端环节因决策不当产生矛盾;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六)增强基础保障和工作能力,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1、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将市级财政的社会事业资金重点投入到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和劳动监察执法等领域,形成与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投入机制,通过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扶持和壮大公共实训基地、学习基地、人才交流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强化政府在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全面巩固社会保险基金发放成果。

2、规范和完善基层各类经办服务。加快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安全、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快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机构的业务经办能力、服务水平,彻底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低、人员流动大等问题。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全部设立服务机构,为统筹推进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强力支撑。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队伍,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3、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综合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实施“金保工程”,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完善工作措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高效安全、统一经办的信息管理和业务经办网络平台,为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多层次决策支持和现代信息技术服务。

4、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联络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强化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尊重人才,自觉树立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创建宣传载体,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1年至2015年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指标

附件:

2011年至2015年内江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指标

项目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合计

就业促

进方面新增城镇就业(万人)3333315

城镇登记失业率(%)4.54.54.54.54.5

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0.50.50.50.50.52.5

社会保险

覆盖人数

(万人)基本养老保险

(含机关事业保险)35.8737.5939.6441.9744.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33.53434.535

失业保险12.512.913.413.814.1

工伤保险15.716.4917.3118.1819.1

生育保险12.51313.51414.6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亿元)15.8617.619.5421.662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亿元)3.53.553.63.653.75

失业保险(万元)30003020304030703200

工伤保险(万元)43405020583067607800

生育保险(万元)750800850900975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亿元)0.71.42.52.93.25

人才队伍

建设方面

(万人)人才总量40.4243.0545.8548.8352

经营管理人才1.922.062.202.362.52

专业技术人才9.9710.6611.3912.1813.02

高技能人才13.5314.4115.3516.3517.41

农村实用人才13.1414.1315.1916.33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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