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资府办函〔2010〕266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0〕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3137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能刚同志为组长,市政府联系交通工作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各县(市、区)成立由县(市、区)政府领导任组长,交通运输、公安、监察、安监等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长效机制,按照“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组织、协调当地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工作;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经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研究确定行动方案;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议。
(三)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收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矛盾和问题。
(四)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摸清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活动情况,列出非法违法营运车辆名单;依法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抄告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公安部门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中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维护整治期间交通及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行政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黑恶势力、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团伙主要头目,以及克隆出租汽车、伪造贩卖营运证牌“窝点”等;日常巡逻中挡获的非法违法营运车辆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六)监察部门职责:依法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的行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包庇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擅自降低处罚标准、说情开脱、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七)安监部门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八)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安排调度整顿工作经费、办案经费,监督罚没票据、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工商部门职责:依法确认道路客运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
(十)城管部门职责:负责对乱停乱放在客运站、医院、学校等占用人行道和城市公共场所的车辆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违章处罚等工作。
(十一)质监部门职责:负责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校,对私自调整计价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发改部门职责:负责对客运车辆、临时停车站场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十三)广电局、资阳日报社职责:负责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公开曝光非法营运车辆,积极宣传有关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客运市场整顿氛围。
三、重点整治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选择本地区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最突出、危害性最大的l至2条客运班线或汽车客运站、宾馆、码头、商贸中心、院校等人流集中的区域作为整治的突破口,以点带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
整治重点内容:
(一)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黑车”。
(二)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带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打击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和营运证牌“黑车”。
(四)打击伪造、贩卖机动车号牌和营运证牌“窝点”。
(五)打击克隆、套牌出租汽车。
(六)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2月1日,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10年12月4日至13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调查摸底,开展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12月14日至2011年l月27日)。各县(市、区)政府要从交通运输、公安、工商、城管、质监、发改、监察、安监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1年1月28日至2月1日)。各县(市、区)公安、监察、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全面系统总结,主要总结整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成效,着力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方法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各县(市、区)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0年l2月16日前报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政府牵头,建立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一牵头,三联动”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组织联合执法,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备装备,推动此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三)依法整治,确保效果
各参与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对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不实行有奖举报,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乱罚款。按照“事前收集证据、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整治前,要摸清“黑车”牌号、主要活动区域及载客规律等基本情况。整治中,要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做到“稳、准、及时”,保证所取证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事后处理,定性非法违法经营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额度合法适当。违法者要求听证的,处罚单位必须依法组织听证。
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会议、违规车辆公示、异地车辆违规抄告等制度,定期互通情况,特殊情况及时通报和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工商局、城管局、质监局、发改委等部门在整治期间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监察、安监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针对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的情况,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非法违法经营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要以“堵”为主、以“疏”为辅;对非法违法经营农村客运的,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要在站点规划建设、班线许可等方面采取措施,合理布局,方便人民群众出行。要通过发展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法运营车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全面报道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在社会上形成高压势态,震慑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要利用板报、墙报、标语及在各汽车客运站醒目地点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社会抵制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自觉性。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于2011年2月3日前将总结报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刘武忠,26122855)。
资阳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
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能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泽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财办主任
文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永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廖荣江市监察局副局长
侯聪明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吴长先市发改委副主任
袁俐娟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林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运管处处长
杨成学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良荣市质监局副局长
钟世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谢华文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
邱利平市广播电视局总会计师
王斌资阳日报社副总编辑
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郑策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副主任:卢高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川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陈勇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李正容市城管局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刘武忠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科科长
黄继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申勇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冬林市城管局城管支队督查大队大队长
田华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干警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