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通知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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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通知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3〕136号
地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18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关于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3)18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我区棉花收储销运工作即将展开。当前,受国际国内复杂经济环境的影响,全球棉花市场供大于需,国际棉价持续低靡。国内棉花期货价格下跌,内外棉价差仍然较大,纺织行业需求拉动能力减弱。我区棉花呈单产、总产“双减”趋势,预计亩均效益下降,稳定棉花市场、保障棉农增收工作压力较大。为切实做好新棉收购、加工、储备、销售、运输等工作,确保我区棉农收益和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棉收储运销工作。做好新棉收储运销工作,事关棉花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和棉花产业健康发展,事关广大棉农根本利益的维护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事关国家棉花安全和棉纺产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棉花收储运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措施,强化服务,抓好监管,做好新棉收储运销工作。
二、加强新棉收储政策宣传。自治区发改委要做好新疆棉花信息参考价格制定发布工作,稳定市场预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棉农和涉棉各方的宣传,大力宣传棉花新的国家标准内容,大力宣传国内外棉花产销形势和国家、自治区保障棉花供应、稳定市场的政策导向及措施,及时发布棉花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涉棉各方的风险意识,引导棉农克服惜售心理,适时采摘、及时交售,避免利益受损。要引导各棉花生产加工企业和各涉棉中介组织、专业合作社、棉花经纪人科学研判形势,不赌后市,积极有序地敞开收购,做到应收尽收。
三、抓好棉花后期生产。做好棉花推行并垄,保持棉花充分透光,防止烂桃,提高产量和质量。根据土壤墒情适时停水,加快棉花成熟,提高纤维长度和棉花等级。对晚熟棉田,要采用化学和物理催熟办法,促使棉花及早吐絮,加快采收,稳定棉花生产。农业厅要引导各地优化种植结构,合理安排棉花生产,扩大机采棉规模。
四、强化棉花质量监管。牢固树立质量理念,抓好棉花质量工作,提升新疆棉花市场竞争力。把防止“异性纤维”作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棉花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坚持按质论价,实行优质优价,引导和帮助棉农做好分摘、分晒、分存、分售工作,降低棉花在采摘、运输、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含量,提高棉花质量。鼓励和监督棉花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加工,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做到标识齐全,货证相符。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混等混级和包装无质量标识及质量与标识不符、货证不符等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突出棉花市场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已取得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单位,要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具备收购资金、场地、消防安全、检验设备和合格棉检人员等条件的方可加工棉花,不具备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认证资格。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对没有取得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棉花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取缔,依法查处。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不得以挂靠、租赁、承包等方式为没有取得资格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提供便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轧花机、小皮辊机、土打包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棉花加工生产线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一线一证、一线一码政策措施,依法查处一线多证、违规加工行为。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高度重视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确保新棉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绝不能因资金供应不足而影响收购,坚决防止出现“卖棉难”和“打白条”现象。各级农发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要一如既往地做好棉花收购资金的供应工作,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严格信贷审核,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及时向企业发放贷款,支持棉花加工企业敞开收购,避免出现“卖棉难”。各棉花经营企业要及时落实自有资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棉花收购需要。加强对棉花经营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对于“打白条”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做好棉花收购和运输工作。棉花经营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加紧做好各项收购工作,认真执行棉花收购政策和新的国家棉花标准,坚持敞开收购,坚持优级优价,坚持质量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积极开展棉花收购,做到应收尽收,保证质量,不打白条。棉花协会要在棉花收购中充分发挥协调、监督和服务作用。要加强新棉运输调度,认真落实出疆棉移库运费补贴政策,确保新疆棉花企业享受运费补贴政策,加快新疆棉花销售。铁路运输部门要做好铁路调运计划,加强纵向协调、横向联系,积极争取支持,保证我区棉花销得出、运得走。公路部门要采取有效支持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公路棉花外运。
八、强化棉花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棉花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除新棉收购、仓储、加工、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棉花安全。加强对棉农的教育,提高棉农的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管理棉花,安全运输棉花,做到快收购、快加工、快销售,防火、防盗、防破坏。
九、加强组织领导。产棉区各级政府(行署)近期要专题研究部署棉花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全力以赴做好棉花收购、加工、储备、销售、运输等各项工作,确保新年度棉花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积极帮助基层做好新棉收储运销工作,搞好新棉收购、加工、销售等各方面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自治区发改、经贸、财政、农业、交通、工商、质监、供销、金融、铁路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配合,协同做好棉花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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