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更新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
关于公布更新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文号:乌政通〔2013〕31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更新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
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验收通过。为健全全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一、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基准地价
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在2013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排水、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商业容积率为2.0、住宅容积率为1.6、工业容积率为1.0,公开市场条件下出让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完整土地使用权在各级别内的平均价格。
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级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Ⅰ级
5800
3800
1050
Ⅱ级
4450
3020
810
Ⅲ级
3370
2320
670
IV级
2600
1690
540
V级
1900
1100
420
VI级
1250
750
310
VII级
800
580
230
VIII级
550
450
160
二、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基准地价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在2013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排水,宗地内场地平整),容积率为1.0,公开市场条件下出让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完整土地使用权在各级别内的平均价格。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
用途
达坂城镇
新疆化肥厂片区
盐湖化工厂片区
Ⅰ级
Ⅱ级
Ⅲ级
Ⅰ级
Ⅱ级
Ⅰ级
商业
285
230
185
295
185
185
住宅
240
205
170
250
170
165
工业
195
170
155
195
155
150
单位:元/平方米
本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使用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乌政通〔2003〕4号)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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