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保有量指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保有量指标的通知
红政发〔2012〕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各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耕地面积变化情况,为做好我州耕地保护工作,确保上级下达保护耕地任务落到实处,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各县(市)2010-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下达给你县(市),请按此指标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附件:红河州各县(市)2010-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
红河州各县(市)2010-2020年耕地保有量
指标调整分解表
序号
行政区
耕地保有量指标(公顷)
备注
1
红河州
599500
2
蒙自市
59942
3
个旧市
31689
4
开远市
36098
5
弥勒县
85821
6
泸西县
55410
7
建水县
69018
8
石屏县
37541
9
元阳县
50320
10
红河县
38231
11
绿春县
31634
12
屏边县
41204
13
河口县
6067
14
金平县
56525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