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

红政发〔2012〕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中央和省驻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2〕92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的工作部署,全力保持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结合我州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

(一)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跟踪,倒排建设工期,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年初确定的77项竣工投产项目和104项在建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完成投资188亿元,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着力推进14项已列入省级“100个重点在建项目”的建设,力争年内建成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明年上半年内开通锁龙寺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面恢复石屏至红龙厂高速公路建设,建成玉蒙铁路,继续推进蒙河铁路建设,完成云桂铁路(红河段)正线拆迁工作;加快推进大庄、阿白冲、阿扎河、云洞水库、蒙自杨柳河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度,力争年内基本建成大庄水库,加快推进红河州卫生学校迁建等项目建设。

(二)尽快启动一批新开工项目。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对年初计划新开工的116项重点项目中未开工的80个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确定开工时限,尽快实现上马。已列入省级“100个新开工项目”的4个项目必须在年内全面实现开工,并形成实物工程量和投资额。认真筛选项目,完成前期工作,确保一批项目列入省级新增100个新开工项目的建设盘子,尽快实现开工。力争红河机场、元阳丫多河水库、石屏北水南调水源工程、中缅输油输气管道境内工程、北海至昆明输油(红河段)工程及大黑公、南盘江大桥等水电站项目实现年内开工。

(三)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快推进年初确定的156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需国家和省审核批准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单位,指定专人盯办,尽快取得相关审批手续。重点推进蒙自至文山至砚山、羊街至鸡街、石林至泸西至邱北高速公路和建水至元阳、峨山至石屏、石屏至红河、红河至绿春、绿春至李仙江、金水河至绿春等二级公路以及昆明至蒙自客货共线(弥勒至开远段)、蒙开支线、草官支线、建水至石屏至新平、沿边等铁路,金平铜厂、建水跃进水库引水、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弥勒县山心村露天煤矿扩建工程、国电小龙潭电厂热电多联产等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力争使更多项目在明年实现开工。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把握全省实施“央企入滇”、“民企入滇”、“外企入滇”的时机,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加强项目储备,拓展引资领域,以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招商为主攻方向,突出产业招商、园区招商、特色招商。重点做好蒙自经济开发区升级并更名为国家级经开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招商与建设、中信云南红河工业经济园区的合作创建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土地、环评、信贷等重点环节的服务,确保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力争全年完成项目协议总投资230亿元、州外实际到位资金2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700万美元。

(五)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保持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势头,确保全年投资达到87亿元以上。下大力气抓好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全面完成2011年开工的18800套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建设任务;确保2012年20508套保障性安居住房于今年7月底前全面开工,力争年底完成投资总额的60%以上。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普通商品房、公租房贷款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确保建设土地和融资需求,不断改善住房的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

(六)着力破解投融资难题。不断拓展投融资渠道,用足、用好、用活投融资政策,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多方协调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贷款,加大信贷资金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增加对红河州的信贷规模、降低信贷条件等支持,确保2012年全州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直接融资规模突破20亿元。提高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占比,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银政、银企合作模式,积极推进州信托投资公司募集股权投资基金10亿元;提升政金合作执行力,年内完成政金合作融资20亿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成功发行企业债券5亿元,同时做好20亿投资类企业债券的申报工作,力争2013年上半年发行。金融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给予贷款展期、续贷、增贷和借新还旧等方面的支持。

(七)努力筹措项目资金。准确把握国家新一轮扩大内需稳增长等政策导向,推进项目编制报批、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投入我州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发改系统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资不低于15亿元。加大州级财政投入力度,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采取追加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支持全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石锁、锁蒙、石屏至红龙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蒙自至河口铁路、云桂铁路弥勒段的征地拆迁,屏边云洞水库、石屏阿白冲水库、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列入规划的水源工程建设,红河机场等重大项目。

(八)健全重点项目督查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协调机制、联动机制、考评激励机制和质量监督机制,形成州与县市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目标责任,建立项目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质量建设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督查和稽察,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工程质量。

二、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提速,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

(九)切实做好生产要素的保障工作。加大油、电、煤、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力度,提高供给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炭供需有效衔接,确保我州三个火力发电厂电煤库存到今年汛期末达到70万吨,保障全州火力发电不出现缺煤停机。做好电力调度,确保汛期水电最大限度发电,确保新投项目、重点企业生产用电。发挥汛期电价优势,推进我州高载能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大组织协调,确保重点企业重要物资的运输需求,力争实现全年铁路运输货物发送量320万吨,出省物资量160万吨,铁路兑现率95%以上,汽车货运量6100万吨以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运行。

(十)扎实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落实州级领导牵头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制度,对计划今年建成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要加大协调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工信、发改、国土、环保、安监、金融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竣工投产时间和项目业主责任,实施项目推进奖励措施,力争项目尽快投入生产,尽快形成新的产能,确保全年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73亿元以上。力促蒙自20万吨锰铁合金、润鑫10万吨铝合金材建成投产;加快推进红河卷烟厂技改异地搬迁和仓储、云南云河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技改、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个旧市固废物炼铁烟尘资源化综合利用、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泥炭综合利用和润鑫15万吨铝钛基合金、蒙自6万吨电铅、建水20万吨锰系合金和60万吨炭素阳极及30万吨铝板带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启动云锡10万吨锡异地技改、个旧霞石开发和3万吨高锰酸钾、泸西大为20万吨锰铁合金、石屏20万吨银锰矿提银及弥勒县木(竹)浆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云锡大屯硫化矿选厂改造、云锡(建水)10万吨/年电锌、云锡冶炼厂异地升级改造、个旧150万吨/年铅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个旧锡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红钢提钒炼钢项目和个旧大屯、卡房两个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的前期工作。

(十一)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加快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重点骨干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做好云锡、红钢、云天化红磷分公司、润鑫铝业公司、乘风有色金属股份公司、蒙自矿冶公司、建水锰矿、云铝涌鑫铝业公司、个旧自立矿冶公司、云南国资水泥红河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服务,进一步落实各项扶持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工业品临时收储、扩大销售奖励等政策。积极把有色金属、化肥等工业产品纳入省级收储计划,争取国家及省级支持,减少企业库存占压和财务成本。争取省级对建设项目优先采购本省生产的重点产品和设备的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着力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等突出问题。落实全省电价改革的相关政策,适时延长用电丰水期,认真执行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用电的各项奖励措施和电价优惠政策。

(十二)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重点在能源保障、产品及原材料运输、资金融通、用工需求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深入落实加快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给予我州工业发展更多的政策倾斜。加大对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乱摊派等“四乱”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力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对于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重点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费相关补贴政策,并可依法申请税收缓缴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困难较多的骨干企业,要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金融机构要切实执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政策,完善贷款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减轻企业负担。

三、扎扎实实抓好三农工作,力争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

(十三)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抓好抓实国家各项强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提高效率,确保2012年6亿元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认真贯彻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烤烟收购价格等政策,落实蔗糖价格联动机制,切实制定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的调控预案。

(十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吨粮田”、高稳产农田建设力度,统筹实施烟区基础设施、土地整治、坡改梯、以工代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等项目建设,完成30万亩以上中低产田改造,新建以喷滴灌、温室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3000亩。大力实施以水电路气房为重点的乡村治理工程,完成62件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4万件以小水窖为主的“五小水利”工程,建成一批蒙开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河流治理、城市防洪等工程,确保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解决33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实施47个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2个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确保到9月底实现全州乡村通电全覆盖;新改建农村公路1200公里,其中通畅工程600公里;完成农村户用沼气11000户、节柴改灶10000户。继续实施乡村示范工程,积极推进48个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新农村建设146个省级重点村、81个州级示范村、13个整乡推进示范乡镇建设,提升新农村建设层次和水平;抓住国家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机遇,抓紧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2年度项目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五)抓好大春生产确保农业丰收。落实科技增粮“十大措施”,抓好大春农作物中后期管理,加强重大病虫害动态监测、早期预警和应急防治工作,确保农业增收。全面完成全州70片粮食作物高产创建、300万亩间套种、55万亩地膜覆盖、337万亩良种推广、50万亩水改旱、8万亩集中育秧育苗、39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735万亩次病虫害防治、585万亩农机作业等工作。

(十六)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建设“8311”行动计划,切实推进种植业“百万亩”工程,加大粮食、蔬菜、特色水果、茶叶、蔗糖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力争完成优质烟叶收购180万担,粮食增产4万吨、水果增产3万吨、蔬菜增产3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6.5万吨。组织实施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工作,切实加大外销蔬菜基地、标准果园、优质甘蔗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中低产茶园、咖啡园、橡胶园建设和改造力度,力争全州完成低产茶园改造2万亩,咖啡园、橡胶园建设和改造2万亩。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培植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力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6%。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完成“三品一标”20个。

(十七)抓好晚秋生产和冬季农业开发。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产品结构,为市场提供数量更多、品质更优、种类更全的农产品,力争全州晚秋作物面积达55万亩,实现全州农民人均增产5斤粮、增收20元;完成冬季农业开发170万亩,产值突破17亿元,增长4.5%,力争使农民从冬季农业开发中获得的人均收入突破500元。

(十八)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启动50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建设2个存栏千头以上的肉牛养殖示范场、3个存栏千只以上的肉羊养殖示范场、4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示范场,创建3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力争畜牧业产值达到92亿元以上,增长7%以上。

四、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

(十九)有效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农户万元增收行动计划和农民收入翻番计划,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力争全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515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40元以上。建立健全扩大就业、促进创业的有效机制,扶持创业1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9000人,确保完成农业转移人口转户进城16万人。进一步落实农民增产增收、提质增收、节本增收等措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村人口工资性收入,力争全州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万人,新增转移就业6.78万人,劳务总收入突破60亿元。

(二十)进一步扩大社会消费需求。认真落实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养老等便民服务,鼓励发展新型消费模式,进一步培育私家车、高新产品、文化体育等消费热点,稳步发展房地产市场。完善金融服务,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信贷消费。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等惠民政策,着力改善城乡居民消费条件,促进消费市场持续繁荣。

(二十一)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城镇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流通平台和流通网络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和乡镇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积极发展农村便民超市、连锁经营店、农资连锁配送中心。抓好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培育大型批发市场和大型流通企业,扎实推进蒙自滇南现代物流中心、河口国际物流合作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区域现代物流业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营造城乡消费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国家流通领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加快推行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服务业提速发展。

(二十二)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全面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扩大客源市场,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全年实现接待国内外游客1422万人,旅游总收入90亿元。

(二十三)千方百计促进外贸增长。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积极发展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大力发展跨境运输、承揽工程、劳务合作等服务贸易,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级支持产品出口奖励、出口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机电产品出口增量奖励及进口增量物流补贴等政策,力争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十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稳增长、促跨越上来,切实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最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州人民政府成立“稳增长、促跨越”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措施对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县市开展调研督查活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发展、重点企业经营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各县市政府要下大力抓好“三上企业”的培植和发展工作,确保全州今年内新增“三上企业”31户,努力壮大经济规模。

(二十五)狠抓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要在进一步落实年初政府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重点行业增长、重大项目推进、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州发改委要会同州政府督查室抓紧做好稳增长工作的责任分解,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州政府督查室要将保增长、促跨越的各项工作目标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有效推进工作。要适时组织调研督导组深入项目单位和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和督查落实工作。监察部门要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无故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实行严肃问责。州、县市两级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州域各重点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好省政府第七调研督查组对我州工作的调研督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二十六)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准确把握发展形势。进一步完善全州经济运行季度分析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月度、季度形势分析,研判经济发展走势,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具体措施。要建立重点行业、产业运行分析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分析。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定期对全州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决策咨询建议。各县市也要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季度分析制度。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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