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拨全州抗旱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资金及抗旱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会务经费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拨全州抗旱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资金及抗旱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会务经费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文政办发〔2010〕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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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拨全州抗旱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资金及抗旱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会务经费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0〕138号
州财政局:
为认真总结全州抗旱救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州委、州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9日召开了全州抗旱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并决定对全州抗旱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根据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现将划拨全州抗旱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抗旱救灾奖励资金及抗旱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会务经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资金(先进集体各1万元、先进个人各0.1万元)共计66.5万元,由州财政局划拨到各县财政,由各县政府兑现到各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具体分配如下:
文山县9.2万元:包括7个先进集体7万元、22个先进个人2.2万元;
砚山县9.2万元:包括7个先进集体7万元、22个先进个人2.2万元;
西畴县7万元:包括5个先进集体5万元、20个先进个人2万元;
麻栗坡县6.8万元:包括5个先进集体5万元、18个先进个人1.8万元;
马关县6.8万元:包括5个先进集体5万元、18个先进个人1.8万元;
丘北县9.1万元:包括7个先进集体7万元、21个先进个人2.1万元;
广南县10.4万元:包括8个先进集体8万元、24个先进个人2.4万元;
富宁县8万元:包括6个先进集体6万元、20个先进个人2万元。
二、州属部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资金(先进集体各1万元、先进个人各0.1万元)共计18.5万元,由州财政划拨到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兑现到州属15个先进集体和35名先进个人。
三、奖牌及荣誉证书制作费用2.55万元,由州财政划拨到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开支。
四、全州抗旱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会务费5.1万元,由州财政划拨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支。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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