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度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湖政发〔2015〕10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度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4年,各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和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建设用地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耕地保护各项任务。根据《2014年度浙江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湖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区自评,市政府综合考评,现将2014年度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德清县人民政府
长兴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吴兴区人民政府
南浔区人民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希望各县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