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

湖州市“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浙江省“四边三化”行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我市“四边区域”(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简称“四边三化”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浙江省“四边三化”行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幸福民生和谐区”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为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整治“四边区域”环境问题,建立健全“四边三化”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通过“四边三化”行动,到2014年全市国省道公路边一定区域(边界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城区内主要道路和施工工地等扬尘得到有效治理,所有县级以上城市、90%乡镇、80%村庄的周边、居(村)民住宅屋边、河道两岸的裸露垃圾得到有效清理,非建制镇、农贸市场、外来人员聚居地等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四边三化”水平显著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景观带和风景线。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品质明显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公路边:国省道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5米以上。

铁路边:铁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0米以上。

河边:累计完成河道整治200公里,完成河道保洁310公里,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新增河岸绿化100公里以上。

山边: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省、市、县“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明确需治理的矿山治理率达到80%以上。

(二)进度要求。

一是准备阶段(2012年8月—10月)。市级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主要项目和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在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四边区域”存在的环境“脏乱差”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是实施阶段(2012年10月—2014年7月)。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四边三化”行动,近期须抓紧解决公路、铁路沿线垃圾、堆积物、违章及破旧广告牌清理和绿化问题;到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环境“脏乱差”问题整治;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普速铁路沿线以及河边、山边环境“脏乱差”问题整治;到2014年7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全面完成“四边三化”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验收阶段(2014年8月—10月)。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市“四边三化”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总结上报“四边三化”行动完成情况。

四是迎检阶段(2014年11月—12月)。在完成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市生态办会同有关单位和县区做好迎检工作,接受省级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路、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以种植绿化和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广告清理为重点,推进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加强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整体景观设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做好破损山体修复、广告路牌规范、违章建筑清理、村庄立面整治、道路绿化美化等工作,使交通干线沿线成为展示区域形象的景观大道和生态走廊。加强典型示范,打造一批样板示范路。

(二)推进河边洁化绿化美化。根据“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等区域城乡河道为重点,采取水系沟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治理措施,着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航道生态工程建设,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园艺、管理等手段,着力打造集行洪、排涝、灌溉、水运、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化航道。加强对主要骨干河道、平原河网的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建立城乡河道(含村庄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加大河道保洁力度。

(三)推进山边生态环境整治。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为重点,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重点做好露采废弃矿山的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加强对荒芜低效经济林、疏林地、荒山荒地、火烧和病虫害迹地、开垦地、裸露山体等的改造和提升。采取“新造、补植、改造、封育”等措施,实施山体林相改造,逐步形成多林种、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林相结构,达到优化、美化、彩化的森林景观效果。全面开展景区内外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旅游景区整体环境面貌。

(四)推进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美丽乡村”行动,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为重点,深入推进沿线乡镇村庄连片整治。建立完善垃圾统一收集处置体系,重点清除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村庄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大力种植乔木和乡土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交通沿线村庄绿化格局。加强交通沿线村庄立面整治和景观设计,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

(五)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将“四边三化”行动与“美丽乡村”、“绿色城镇”、森林湖州、城乡整洁等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共同推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持续推进交通干线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绿化,重点加强省际、市际交接地段、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互通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管理和养护。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效整合相关经费,切实加大对“四边三化”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采取征用、租用、结构调整、依法流转、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落实“四边三化”绿化用地。全面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绿化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提高垃圾统一收集处置水平,切实巩固洁化、绿化、美化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政府要将“四边三化”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对辖区内“四边三化”行动负总责。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落实工作队伍和人员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生态办负责组织协调“四边三化”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用地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市发改委(铁办)牵头负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河沟池塘整治和河道非法采砂查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矿山整治与复绿工作;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建筑扬尘和绿化管理工作;市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工作;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四边区域”的绿化工作;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四边区域”的烟尘控制工作;市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的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市农办牵头负责把沿路周边村庄的区域环境卫生纳入美丽乡村创建;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把“四边三化”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

(三)严格考核验收。把“四边三化”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区综合考核和生态建设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对“四边三化”行动的督促检查,严把验收关,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四边三化”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工作任务,每季度向市生态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级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四边三化”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生态办汇总形成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办。

(四)注重宣传引导。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四边三化”行动。广泛宣传和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结合“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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