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嘉兴市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嘉兴市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垦造耕地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浙土资办〔2012〕4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统筹补充耕地以及“百万”造地和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等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1.2012年度嘉兴市耕地保有量等目标任务分解说明

2.2012年度嘉兴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及统筹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

3.2012年度嘉兴市“百万”造地及农村土地整治复垦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度嘉兴市耕地保有量等

目标任务分解说明

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保有任务因省政府尚未下达我市,目前暂以2011年末耕保责任目标考核数为基数下达,年末以省政府考核任务为准,有下调的各县(市、区)同比例下调。

二、标准农田补建任务根据各县(市、区)向市标准农田储备库借用的面积与2009年以来上报建设用地占用的标准农田面积须补建面积之和下达。

三、根据全市年初确定的4000亩统筹补充耕地任务,按各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可开发园地面积(不含可调整园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园地)占全市可开发园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下达。

四、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确保数12200亩按各县(市、区)三年中获得的周转指标按比例分别确定后累加得出,具体是:

1.项目审批时同步核拨周转指标的,以2009年项目100%复垦、2010年项目2/3复垦、2011年项目1/3复垦计算复垦确保数;

2.2011年12月预核拨周转指标的,按落实项目的复垦进度确定,2009年项目100%复垦、2010年项目2/3复垦、2011年项目1/3复垦计算复垦确保数;

3.2012年5月调整后安排的周转指标,由于调整时间较晚按1/6复垦计算复垦确保数。

五、根据确定的20000亩“百万”造地任务,扣除12200亩农村土地整治复垦任务,土地开发任务为7800亩。具体分配:按各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可开发园地面积(扣除可调整园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园地)占全市可开发园地总面积之比占50%的权重,各县(市、区)2011年度使用计划指标需补充耕地占全市计划指标需补充耕地总面积之比占50%的权重,两者叠加确定。

附件2:

2012年度嘉兴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

保有面积及统筹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任务类型

单位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标准农田补建面积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南湖区36.641229.201022.08540.10000.0196

秀洲区48.162140.051825.84580.05000.0365

嘉善县45.043638.716931.67330.10000.0022

平湖市50.956743.409732.35210.05000.0134

海盐县39.884232.015425.10570.05000.0796

海宁市51.603941.852231.89600.40000.1185

桐乡市61.887849.037044.53870.30000.1302

合计334.1795274.2841213.49701.05000.4000

注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暂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面积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已核减省批准重点项目占用的)下达,年末以省考核标准为准,有下调的各县(市、区)同比例下调。

注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湘家荡管委会在上述五大任务中应承担的面积由南湖、秀洲、平湖三个市(区)政府根据其管理区域分解确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附件3:

2012年度嘉兴市“百万”造地及农村土地整治复垦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单位“百万”造地任务其中:土地开发其中: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土地整治立项任务数

复垦确保数2009年复垦确保数

南湖区186240114613

秀洲区268861120779455

嘉善县2063396166710066

平湖市2346636171012316

海盐县2204113110734886

海宁市42182326189210207

桐乡市4619229923209707

全市20000780012200566040

注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湘家荡管委会在上表“百万”造地土地开发中应承担的任务由南湖、秀洲、平湖三个市(区)政府根据其管理区域分解确定面积,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注二:南湖区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确保数1461亩中包括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9亩、湘家荡525亩;南湖区3个农村土地整治立项任务数包括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平湖市6个农村土地整治立项任务数包括嘉兴港区2个。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