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嘉兴市2011年度耕地保有量等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1〕65号
颁布日期:2011-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嘉兴市2011年度耕地保有量等目标任务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7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嘉兴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切实抓好2011年度省、市两级下达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以及土地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2011年度嘉兴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农田保有量及补建任务表

2.2011年度嘉兴市土地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度嘉兴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农田保有量及补建任务表

单位:万亩

任务类型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标准农田补建面积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单位

南湖区36.762929.451720.96260.09600.030

秀洲区48.155040.370825.61860.02630.040

嘉善县45.113838.7931.60480.02420.005

平湖市51.173443.7432.2060.01850.005

海盐县39.881732.3425.10880.22060.070

海宁市51.600842.6531.45190.00000.100

桐乡市61.644449.0744.47850.04140.100

合计334.332276.4125211.43120.42700.350

附件2:

2011年度嘉兴市土地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单位下达任务数新增耕地小计其中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复垦力争数2011年度农村土地整治立项任务数备注

土地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确保数

南湖区21902190500169021004南湖区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确保数中包括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的289亩;力争数中包括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的354亩。

秀洲区27502750800195044605

嘉善县16001600100150020006

平湖市1090109010099024607平湖市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确保数中不包括嘉兴港区;建设用地复垦力争数中包括嘉兴港区的364亩。

海盐县261026101000161024804

海宁市3650365015502100365010

桐乡市381038101550226028203

合计1770017700560012100199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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