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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 文号:金政发〔2014〕26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金政发〔2014〕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狠抓粮食生产,完善调控措施,稳定粮食市场,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书要求,经考核,市政府决定:永康市、武义县、兰溪市为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磐安县、婺城区、东阳市、浦江县、金东区、义乌市为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粮食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作出新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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