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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衢政发〔2015〕12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6〕100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2014-2017年》要求,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江山市政府、龙游县政府;良好单位:开化县政府、柯城区政府、常山县政府、衢江区政府。
希望各地各部门再接再厉,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为深化“一个中心、两大战役”,持之以恒干好“四件大事”,打造生态屏障、建设幸福衢州作出新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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