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城区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文号:衢政发〔2014〕31号
颁布日期:2014-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柯城区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批复

衢政发〔2014〕31号

柯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批准衢州市柯城区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请示》(柯政〔2014〕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衢州市柯城区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工作,不得擅自突破政策标准,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标准要按照《衢州市区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暂行办法》(衢政发〔2013〕42号)规定执行。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和帮助解决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市农办、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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