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3〕138号
颁布日期:2013-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为推进城中村改造,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一、目标任务

对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开展全面改造,2013年至2015年全市完成1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其中:2013年,启动改造试点,完成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2014年,全面启动改造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2015年,累计完成1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二、改造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改造范围及方式

(一)改造范围。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中村布点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政府批准并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

(二)改造方式。

1.整体搬迁。指整村(片)征收集体土地,拆除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并予补偿安置,以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征收合法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货币补偿安置或迁建安置。

2.综合整治。以“拆违、硬化、绿化、亮化、序化、改善公共设施”为主要内容,在不改变城中村村庄建设总体布局的基础上,对村庄的水、电、气、路和环卫、景观、消防等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和完善,优化布局,美化环境。

四、改造内容及标准

(一)整体搬迁。

充分考虑城中村现状、资金筹措规模等因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整体搬迁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制订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土地征收等相关配套政策,安排迁建地块,建设安置用房,按照规定实施土地和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

(二)综合整治。

1.建(构)筑物改造。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统一规范各类广告牌、标志牌的标识与设置;改造范围内应予保留的合法建(构)筑物,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清洗、粉刷、整修等措施对其立面进行分级整治;对少量影响市容、有碍交通等确需拆除的建筑进行征收。

2.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对城中村内道路进行硬化平整、防涝处理;排水排污管网进行修缮改造,雨污分流;主要道路两旁和公共场所进行绿化、亮化;缆线布设要有序化,架空线要做到“入地、捆扎、贴墙”。

3.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按规划设计建设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利用闲置空地,实施绿化整治,增设休闲健身设施;配置垃圾箱,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卫生设施;清理公共场所及居民庭院内杂物,依法取缔马路市场等。

五、工作步骤

(一)组建机构、调查摸底(2013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日常工作机构,对管辖区域内的城中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制定政策、编制方案(2013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政策标准制订,按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和2013年实施方案。其中,柯城区、衢江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的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和2013年实施方案需经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其他县(市)报市政府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前期准备、启动实施(2013年12底前)。筹措落实改造启动资金,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完成2013年改造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启动实施,完成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四)全面推进、完成目标(2015年10月底前)。按照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三年改造任务。

(五)查漏补缺、巩固提高(2015年12月底前)。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改进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城中村改造是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的系统工程。各地要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协调,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工作流程,积极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要执行规范的工程招投标规定。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改造资金,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地要建立分级督查考核机制,对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结果要与工作目标考核激励相挂钩。

附件: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衢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3—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

2013年

2014—2015年

小计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9

23

32

市西区管委会

5

8

13

柯城区

8

15

23

衢江区

7

16

23

龙游县

6

10

16

江山市

6

10

16

常山县

6

10

16

开化县

3

8

11

总计

50

10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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