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收缴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收缴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3〕65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收缴办法(试行)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收缴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收缴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土地收益金的收缴工作,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收益金,是指被征收人将原行政划拨或出让的非经营性国有土地改变为商业用途后,依法应当缴纳的土地收益。
第三条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有关土地收益金的收缴,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土地收益金缴纳时间从1990年5月19日《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公布实施后开始计算。
第五条被征收人改变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的,按照《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用途认定办法》(衢政办发〔2013〕40号)进行认定。
第六条应缴纳土地收益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由国土部门按实际征收补偿商业用房面积确定。
第七条土地收益金收缴标准按市政府公布的市区年商业用地楼面土地收益金标准执行。
未明确标准的街道、路段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按征收项目需要另行计算。
市政府根据基准地价调整情况定期调整市区年商业用地楼面土地收益金标准。
第八条具体地块的商业用途土地收益金,按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建筑面积乘以对应的单位楼面年收益金和缴纳年限计收。
不足整年的部分,按应缴纳月份与自然年月份的比例乘以土地收益金计收。
第九条原行政划拨的住宅或工业(办公)用地改作商业用途的,其土地收益金按年商业用地级别楼面土地收益金标准的90%收取。
第十条原出让的工业(办公)用地改作商业用途的,其土地收益金按年商业用地级别楼面土地收益金标准的75%收取;原出让的住宅用地改作商业用途的,按年商业用地级别楼面土地收益金标准的60%收取。
原以其他方式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或按规定比例交纳出让金所取得的出让土地改作商业用途的,应按实际交纳出让金的比例确定面积,按前款规定收取土地收益金;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面积部分,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取土地收益金。
第十一条被征收人应与市国土部门签订土地收益金交纳协议,补交土地收益金,并办理房屋、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后,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方可按商业用房进行房屋征收价格评估。
第十二条土地收益金收缴程序: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后,由国土部门发布土地收益金收缴公告。
(二)土地收益金收缴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被征收人应书面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确认实际征收补偿商业用房面积。
(三)房屋征收部门收到被征收人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后提交联合确认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确认。
(四)被征收人实际征收补偿商业用房面积和应补交土地收益金的面积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被征收人应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收益金缴纳协议,并由国土部门将协议分别送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评估中介机构备查。
(五)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被征收人与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签订的土地收益金缴纳协议的约定,由房屋征收部门代被征收人将补交的土地收益金款项划入指定的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市区土地收益金的收缴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
第十四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市区年商业用地楼面土地收益金标准表
序号
路线段名称
范围
底层楼面土地
收益金(元/平方米)
1
书院路
衢江北路-府东街
261
2
紫荆西路
衢江北路-浮石路
426
3
紫荆东路
浮石路-府东街
400
4
太真路
新安路-浮石路
295
5
西安路
西安门大桥-北门街
488
6
西安路
浮石路-府东街
353
7
夕阳红路
衢江中路-斗潭路
524
8
朝阳路
斗潭路-北门街
387
9
新河沿
衢江中路-北门街
454
10
讲舍街
化龙巷-府东街
334
11
水亭街
衢江中路-县西街
326
12
县学街
县西街-下街
458
13
钟楼底
下街-化龙巷
358
14
迎和路
新马路-府东街
265
15
杨家巷
县西街-下街
447
16
三桥街
下街-化龙巷
368
17
后街巷
天宁巷-下街
325
18
道前街
衢江中路-坊门街
670
19
南街
坊门街-上街
1058
20
新桥街
上街-新马路
704
21
新桥街
新马路-府东街
457
22
西河沿
五圣街-坊门街
449
23
中河沿
坊门街-上街
868
24
东河沿
上街-体育场路
510
25
小西门
衢江中路-天官桥
333
26
小西门
天官桥-坊门街
467
27
蛟池街
坊门街-上街
823
28
长竿街
上街-体育场路
535
29
衣锦坊
天官桥-坊门街
317
30
百岁坊
坊门街-道贯巷
494
31
仁德路
道贯巷-上街
450
32
狮桥街
上街-人防路
450
33
南湖西路
衢江南路-南湖二桥
289
34
南湖中路
南湖二桥-南湖桥
370
35
南湖东路
上街-体育场路
305
36
衢江北路
府东街-西安路
195
37
衢江中路
西安路-南湖
223
38
新安路
书院西路-紫荆西路
382
39
新安路
紫荆西路-西安路
552
40
斗潭路
西安路-新河沿
720
41
下街
新河沿-南街
974
42
上街
南街-南湖桥
1149
43
县西街
新河沿-道前街
628
44
五圣街
道前街-南湖西路
545
45
天官桥
道前街-南湖西路
299
46
坊门街
道前街-南湖西路
745
47
天宁巷
县学街-南街
421
48
忠烈庙前
钟楼底-新桥街
314
49
道贯巷
蛟池街-百岁坊
294
50
浮石路
衢江北路-书院西路
244
51
浮石路
书院西路-紫荆西路
332
52
浮石路
紫荆西路-西安路
426
53
北门街
西安路-新河沿
355
54
化龙巷
新河沿-新桥街
340
55
马站底
新桥街-狮桥街
369
56
体育场路
东河沿-蝴蝶路
346
57
新马路
迎和路-新安路
298
58
府东街
浮石二桥-西安路
231
59
府东街
西安路-新桥街
302
60
府东街
新桥街-蝴蝶路
330
61
劳动路
双港东路-蝴蝶路
596
62
蝴蝶路
劳动路-府东街
502
63
荷一路
衢江南路-通荷路
275
64
荷一路
通荷路-荷花中路
426
65
荷一路
荷花中路-衢化路
310
66
农市路
衢化路-三衢路
295
67
兴华路
双港东路-通荷路
268
68
双港西路
双港东路-立交桥
222
69
三衢路
双港东路-荷花西路
341
70
三衢路
荷花西路-衢化路
472
71
三衢路
衢化路-农市路
333
72
三衢路
农市路-彩虹路
231
73
荷二路
水利局-衢化路
328
74
百汇路
衢化路-龙化路
266
75
百汇路
龙化路-彩虹路
194
76
荷三路
双港东路-衢化路
299
77
世纪大道
衢化路-龙化路
249
78
世纪大道
龙化路-彩虹路
192
79
广场路
龙化路-思源路
171
80
荷四路
双港西路-荷花西路
210
81
荷四路
荷花西路-衢化路
253
82
艺苑路
龙化路-彩虹路
148
83
荷五路
双港西路-衢化路
175
84
衢江南路
南湖-双港口大桥
185
85
礼贤街
南湖-锦绣家园
275
86
双港路
锦绣家园-双港口大桥
171
87
双港中路
双港西路-浙西大道
239
88
双港东路
双港西路-浙西大道
175
89
通荷路
南湖二桥-荷一路
429
90
通荷路
荷一路-三衢路
344
91
荷花西路
三衢路-荷五路
286
92
松园路
荷一路-三衢路
268
93
荷花中路
南湖桥-三衢路
472
94
荷花中路
三衢路-荷三路
353
95
荷花中路
荷三路-荷五路
411
96
清莲里
荷一路-三衢路
239
97
荷花东路
三衢路-荷三路
353
98
荷花东路
荷三路-荷五路
244
99
衢化路
蝴蝶路-三衢路
394
100
衢化路
三衢路-浙西大道
299
101
凤起路
百汇路-世纪大道
194
102
龙化路
三衢路-世纪大道
213
103
龙化路
世纪大道-衢化路
152
104
五环路
三衢路-乐园路
171
105
思源路
三衢路-艺苑路
148
106
彩虹路
三衢路-乐园路
133
107
北一道
厂前路-文昌路
146
108
通江路
衢化路-滨江路
140
109
中央道
厂前路-滨江路
385
110
南一道
文昌路-学院路
266
111
厂前路
衢化路-南一路
112
112
衢化路
厂前路-中央道
156
113
文昌路
衢化路-南一道
468
114
学院路
中央道-七溪路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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