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土地例行督察衢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2〕19号
颁布日期:2012-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土地例行督察衢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土地例行督察衢州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土地例行督察衢州市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从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并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进行实地核查。为切实配合做好督察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督察,根据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沪通(例)〔2012〕2号督察通知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土地督察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依法依规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和涉及的相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土地例行督察的联系、对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迎接督察工作。

三、例行督察内容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及批后实施情况;

(三)土地供应、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四)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情况;

(五)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现和查处情况;

(六)土地登记情况;

(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执行情况;

(八)征地制度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情况;

(九)保障房用地落实情况;

(十)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情况;

(十一)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与土地利用和管理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央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十二)政府土地管理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十三)政府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十四)其他有关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9日—2月29日)。

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分别成立市、县(市、区)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员,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上海土地督察局于2月9日召开的土地例行督察前期数据准备工作会议精神,对督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迎接督察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2.提供数据,及时上报。根据上海土地督察局前期数据准备工作会议要求,在2月20日前上报土地管理基础矢量数据;在3月1日前上报自查表及相关数据。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在市、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数据收集工作,并按时上报。

3.整理资料,组卷建档。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土地例行督察所需资料要求,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一宗地一宗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翔实、表格式样规范,要求在3月1日前完成组卷建档工作。

(二)接受督察阶段(3月1日—5月31日)。

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反映当地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准备好检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向督察组汇报履行土地管理职责情况,主动配合督察组查阅资料、卷宗,开展实地核查。督察期间,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做好协调配合、资料提供和相关服务工作。

(三)整改阶段(6月1日—通过验收为止)。

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全面、彻底的整改。有关县(市、区)和市本级各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涉及范围广、资料多、业务性强,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配合督察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对工作中敷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政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认真准备。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海土地督察局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准备工作,做到图数资料和实地相一致,并及时、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要为督察组来衢开展督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做好后勤保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要积极整改。对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以这次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认真总结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切实提高依法依规管地水平,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贯穿于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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