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开采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1〕111号
颁布日期:2011-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开采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黄衢南高速公路沿线地质情况复杂,特别是岩溶路段岩溶十分活跃(详见附件),如果过度开采地下水,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威胁高速公路营运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地下水开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250米范围内开采地下水,限制在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开采地下水的活动,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地下水升降,诱发地质灾害,威胁高速公路营运安全。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规范审批,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的地下水资源。

三、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岩溶路段的防控措施,在适当位置设置黄衢南高速公路地下水禁采区告示牌,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营运安全。

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黄衢南高速公路衢州境内岩溶段一览表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黄衢南高速公路衢州境内岩溶路段一览表

序号

起讫桩号

长度(m)

所属乡镇

序号

起讫桩号

长度(m)

所属乡镇

1

K20+200-K20+610

390

开化县

马金镇

11

K59+680-K59+773

93

常山县

芳村镇

2

K20+980-K21+318

338

12

K59+850-K60+000

150

3

K21+402-K21+650

248

13

K60+400-K61+400

1000

4

K27+000-K27+554

554

开化县

音坑乡

14

K89+900-K90+900

1000

江山市

上余镇

5

K28+000-K28+500

500

15

K90+900-K91+200

300

6

K28+600-K29+382

782

16

K91+200-K93+083

1883

7

K29+513-K30+123

610

17

K93+083-K94+300

1217

8

K30+402-K30+705

303

18

K94+450-K64+750

300

9

K31+153-K31+327

174

19

K95+800-K95+933

133

10

K58+445-K59+300

855

常山县

芳村镇

20

K96+150-K96+350

200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