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开采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开采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1〕111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开采地下水管理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黄衢南高速公路沿线地质情况复杂,特别是岩溶路段岩溶十分活跃(详见附件),如果过度开采地下水,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威胁高速公路营运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地下水开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250米范围内开采地下水,限制在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开采地下水的活动,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地下水升降,诱发地质灾害,威胁高速公路营运安全。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规范审批,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的地下水资源。
三、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岩溶路段的防控措施,在适当位置设置黄衢南高速公路地下水禁采区告示牌,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营运安全。
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黄衢南高速公路岩溶路段沿线两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黄衢南高速公路衢州境内岩溶段一览表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黄衢南高速公路衢州境内岩溶路段一览表
序号
起讫桩号
长度(m)
所属乡镇
序号
起讫桩号
长度(m)
所属乡镇
1
K20+200-K20+610
390
开化县
马金镇
11
K59+680-K59+773
93
常山县
芳村镇
2
K20+980-K21+318
338
12
K59+850-K60+000
150
3
K21+402-K21+650
248
13
K60+400-K61+400
1000
4
K27+000-K27+554
554
开化县
音坑乡
14
K89+900-K90+900
1000
江山市
上余镇
5
K28+000-K28+500
500
15
K90+900-K91+200
300
6
K28+600-K29+382
782
16
K91+200-K93+083
1883
7
K29+513-K30+123
610
17
K93+083-K94+300
1217
8
K30+402-K30+705
303
18
K94+450-K64+750
300
9
K31+153-K31+327
174
19
K95+800-K95+933
133
10
K58+445-K59+300
855
常山县
芳村镇
20
K96+150-K96+35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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