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2005年淮安市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淮政办发〔2004〕1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2005年淮安市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淮安市中心城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4-2005年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部署和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建设中心城市为目标,以土地经营为核心,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基本原则:规划先导,统筹兼顾,调控总量,计划供应,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时序调节,综合开发。

二、清河、清浦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

2004-2005年清河、清浦两区计划向市场出让经营性土地32宗(含成片地块和零星地块),共计152.89公顷(2293.38亩)。

按照地块级别划分:

一级地块1宗,总面积1.67公顷(25亩),占出让计划总量的1.09%;

二级地块7宗,总面积17.73公顷(250.89亩),占出让计划总量的10.94%;

三级地块8宗,总面积21.50公顷(322.56亩),占出让计划总量的14.07%;

四级地块8宗,总面积36.08公顷(541.18亩),占出让计划总量的23.60%;

五级地块8宗,总面积76.92公顷(1153.75亩),占出让计划总量的50.29%。

三、淮阴区、楚州区、市经济开发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

2004-2005年淮阴区、楚州区、市经济开发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共计163公顷(2444.9亩),其中:

淮阴区计划出让地块10宗,面积57.87公顷(868亩),相当于清河、清浦区计划的37.85%;

楚州区计划出让地块7宗,面积65.13公顷(976.9亩),相当于清河、清浦区计划的42.60%;

市经济开发区出让计划40公顷,共计600亩,具体地块待定。

四、具体出让地块可以根据出让条件成熟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突破计划总量。计划出让地块用途待市规划部门详规完成后再进行调整。

五、政策性商品房用地计划

2004-2005年市区政策性商品房用地计划共计46.67公顷(700亩),其中:清河、清浦区500亩,淮阴区、楚州区各100亩。

六、本计划不包括部队置换土地。

二OO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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