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全市农用地转用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全市农用地转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淮政办发〔2004〕4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全市农用地转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4年全市农用地转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手段。土地利用计划是保护耕地、审批农转用的重要依据,各地必须严格执行。
二、各地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农转用计划,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用地需求。要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各地在安排农转用计划的使用上,应统筹考虑计划的使用时序和使用类型。上半年计划使用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量的一半,避免下半年计划过于紧张。置换折抵指标应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等符合划拨条件的项目。
四、要加强计划和规划管理。一切用地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取得用地指标。建设用地凡涉及农转用的,必须附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计划通知书。
五、各地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到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后备资源合理开发,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耕地整理,确保完成新增耕地指标。
附件:2004年全市农转用计划分配表
二OO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2004年全市农转用计划分配表
一、县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农业开发区)共计9000亩。
单位:亩
地区
小计
其中:
国家计划
置换折抵指标
楚州区
1200
600
600
淮阴区
1000
700
300
盱眙县
1000
700
300
涟水县
1000
600
400
金湖县
1100
500
600
洪泽县
1100
500
600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0
1000
1000
市农业开发区
600
300
300
合计
9000
4900
4100
二、市直重点工程3710亩。
单位:亩
项目名称
小计
其中
国家计划
置换折抵指标
清河、清浦区政策性
商品房
400
400
淮钢“十五”技改工程
650
650
淮安城南汽车客运站
200
200
清河清浦区道路建设
200
200
市四院搬迁
100
100
市财校、市淮海工贸学校合并新区建设
700
700
华能淮阴电厂二、三期
700
700
清浦城南乡政府地段改造
200
100
100
主城区2004年土地开发项目和零星用地项目
560
350
210
合计
3710
2200
1510
共计12710亩(含置换折抵指标56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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