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敦延高速公路建设中群众上访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州政电〔2005〕6号

州人民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敦延高速公路建设中群众上访问题的通知

延吉、龙井、安图、敦化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林管局、建设局、信访局:

经过州及有关县(市)的共同努力,敦延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已完成过半,得到了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的肯定。但是,由于目前国家各项政策的循序调整,加之个别县(市)对高速公路建设和群众工作重视不够,造成群众误解,出现了群众无序上访、无理上访,甚至阻挠施工的现象,延缓了工程施工进度,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使敦延高速公路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沿线群众正当利益不受侵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州、县(市)政府签订的《敦化至延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承包合同书》,相关县(市)应对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负全责,不仅保证征地拆迁工作不影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进度,而且要保证稳妥处理好群众上访案件,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事关我州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建设的大事来抓。

二、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予以处理,对群众提出的政策性问题要给予正确全面的解释,解释不通或理解偏差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求证。要正确引导群众上访,做到来信来访有理有序,杜绝无理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坚决禁止个别上访群众到工程施工现场寻衅滋事、阻挠施工等现象的发生。对情节恶劣、给工程造成损失的,要对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对因相关县(市)政府和部门不作为而导致个别群众滋事、给工程造成损失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进行相应处罚。

二○○五年五月八日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