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价格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文号:杭价检〔2003〕272号
颁布日期:2003-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价格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的通知

(杭价检〔2003〕272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价格协会(学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价格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计委《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意见》(〔2002〕284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杭州市“价格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评选标准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原《杭州市物价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杭价检〔1999〕085号)即日起废止。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价格协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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