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京市市级主题招商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宁政办发(2008)10号
颁布日期:2008-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政办发(2008)10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京市市级主题招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南京市市级主题招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启动之年。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市招商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南京国际影响力有效提升的需要。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早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主动做好参与和配合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2008年南京市市级主题招商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步伐,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跨江发展战略和“五个中心”建设的总目标,抢抓发展机遇,突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全面提升全市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水平,提高外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特制定2008年市级主题招商活动方案如下:

1、综合招商:以电子信息、车辆制造、精细化工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研发、国际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为主,赴日本、韩国开展综合性与专题性相结合的招商活动,时间为4月下旬。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外办。

2、综合招商:以精细化工、车辆制造、LED、光伏产业等先进制造业和国际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业、物流、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为主,赴美国开展投资推介活动,时间为7月份。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3、综合招商:在“新加坡——江苏合作理事会”框架下以金融服务业、物流、国际服务外包、教育、卫生、环保等现代服务业为主,赴新加坡等开展投资推介活动,时间为8月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

4、先进制造业:以精细化工、车辆制造、光伏产业等为主,赴德国等开展专项主题招商推介活动,时间为10月份。牵头单位:市经委。

5、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建设:以金融服务、物流、环保、新型能源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赴香港开展投资推介活动,时间为11月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6、国际服务外包:以业务流程和软件服务外包为主,赴印度、爱尔兰开展投资推介活动,时间为5月份。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7、围绕知名台资企业,结合“厦门投洽会”在厦门举办专题招商推介活动,时间为9月份。牵头单位:市台办、市政府驻厦办。

8、围绕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驻京机构、地区总部,以上门拜访和举行小型专题招商酒会等形式在北京举办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时间为6月份。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驻京办。

9、围绕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驻沪机构、地区总部,以上门拜访和举行小型专题招待酒会等形式在上海举办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时间为7月份。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驻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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