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街路居民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街路居民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8-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街路居民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3]79号
《市区街路居民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
市区街路居民区环境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白山经济发展,更好的为对外开放和招商
引资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市中心区街
路和居民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目的
通过开展市中心区街路和居民区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
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解决市容市
貌管理中遗留的问题。提高市民素质,树立白山形象,弘扬
长白山精神,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
二、整治的范围
(一)十一街十六路。
1.长白山大街、滨江大街、红旗大街、浑江大街、建
设大街、铁北街、爱民街、民中街、桃园街、东兴街、文良
街(卫国路至市政界)。
2.民华路、湛江路、向阳路、锦江路、通江路、新华
路、团结路、惠民路、白山路、东庆路、靖宇路、青松路、
卫国路、鹤大公路白山段(通化交界至上甸子隧道)、通临
路(市政界至市水泥厂南200米道口)、长白公路(北线至
第一个隧道口)。
(二)居民小区:国泰小区、红五委小区、团结小区、
建银小区、金河花园小区、惠民小区、政府北侧小区、财政
局南侧小区、自来水公司周边住宅区、矿务局居民小区。
(三)广场:浑江车站广场、政府广场。
(四)浑江江堤、金坑河堤。
三、整治的内容
(一)清除建筑物及各种市政设施上的小广告。
(二)清除街道两侧的杂草杂物。
(三)清除楼道广告、杂物及室外仓房上乱堆乱放的杂
物。
(四)“三小五堆”,即:小杖子、小墙头、小偏厦;
土堆、煤堆、石头堆、柴堆、垃圾堆。
(五)清理整顿歌厅、音乐中心、网吧、游戏厅等噪声
扰民现象。
四、整治的标准
(一)清除各街路及小区内的“三小五堆”,达到规范
整洁。
(二)各街路及小区内清除各种杂草及占用绿地种植的
青菜等,除绿化之外必须露出路面,达到洁净标准。
(三)楼道达到整洁美观要求。
(四)仓房上无乱堆放杂物。
(五)无小广告。
(六)无噪声扰民现象(噪声不超标)。
五、整治时间步骤:
(一)时间:从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步骤。
1.8月15日,召开动员会、协调会。
2.8月16—9月11日,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市容市貌
管理办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下
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和清除。
3.9月12日—9月15日,总结验收阶段。
六、整治办法
(一)各街路根据门前三包要求由业户自行清理整治,
并由市城建支队、市巡警支队按辖区范围监督实施。无门前
三包地段的由市环卫处负责。
(二)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浑江江堤、金坑河河堤及滨江公园、政府广场由
市园林处负责。
(四)长白公路、鹤大公路白山段、通临公路两侧由市
交通局负责。
(五)噪声扰民清理工作由公安、文化、环保部门负
责。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大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姚发忠市公用局副局长
邵长华市房地产局副局长
王守宽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乔林通化矿务局副局长
李瑞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郝福禄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金宝八道江区副区长
吴永忠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亚泉市建设局副局长
曹国臣市文化局助理调研员
刘永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丁吉发市信访办副主任
李荣荣市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主任:姚发忠(兼)
副主任:王惠清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君发市巡警支队支队长
王锡连市环卫处处长
林占有市园林处处长
朴明友文化督查支队支队长
李绪林环保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电话:3331738、332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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