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制定的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制定的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4]7号

市安监局等部门制定的《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

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

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市安监局市监察局白山煤监处2004年2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经济工作和

各项事业平稳运行,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特别

是要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完善

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程

序。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将安全生

产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实行定期

或不定期的考核制度。

二、加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

定》和《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酿成

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定要严肃查处。要建立和完善市、

县两级政府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尤其对重、特大伤亡事

故,监察和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

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

为重点,突出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采煤方法和支护改

革工作,提升全市地方煤矿办矿水平,根除安全事故隐患。

全市地方国有煤矿一、二级标准化矿井要达到80%以上,乡

镇煤矿一、二级标准化矿井要达到30%以上,对生产能力较

大、煤层赋存稳定、服务年限较长的矿井要制定计划限期实

施正规开采和使用先进的支护方式。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建立全市重点煤矿安全监控网络。加快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

条件矿井的关闭进度,压缩顶板事故及运输事故,采取有效

措施严防透水事故的发生,死亡人数坚决控制在市定范围

内。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非法矿井的打击力度,防止死灰复

燃。

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深入

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初步建立危

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高效有序的安全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

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搞好危险化

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和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评

估。

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和提高整治成

果基础上,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

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装

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严格事故防

范措施,消除或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行非煤矿山

安全准入条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

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有关部

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监察,企业

严管与专业监管,全面防范与采取技术措施,普查与重点监

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巩固、抓提高上下功夫。

四、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整

治,健全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部门

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逐个清查,搞好评估,登记建

档,落实监控和整改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要抓住振兴东北

老工业基地的机遇,督促相关企业搞好安全技改,提高企业

的安全水平。要在企业推行运用现代的安全性评价、可靠性

管理、危险源分析、故障预测、事故预想、在线监测、设备

诊断等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全面控制重大事故发生。各级

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经

营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2004年上

半年制定出更加周密有效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

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要积极做好事故应急

处理预案的演练工作。

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

动全市安全文化建设。要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员队伍的建

设,制定出相应的宣传员队伍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

合作,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

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的建设,尽早完成省、市、县安

监部门、市直安全专业管理部门的网络连接工作,通过现代

化的信息手段加强沟通,形成迅速、准确、敏捷的反应机

制。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定期或

不定期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

训工作,年内要完成市、县两级培训基地建设,将培训工作

规范化、制度化。要重点开展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的

培训考核工作,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

制度。高危行业企业经营者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要达到

100%。

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与项目主管部

门、建设单位沟通合作,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依法进行

“三同时”监管,防止新项目“带病”投产,逐渐形成相应

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

定,我市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七、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

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队伍。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

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提高执法

水平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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