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市政办发〔2006〕33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高新区、经开区:
《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
暨“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亚冬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效加强市容管理,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底,在全市大力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知荣辱,树新风,创优良环境,促江城发展”为主题;以迎“亚冬会”和“雾凇冰雪节”为契机;以建管并举、以管为主、全民参与、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强化市民素质,树立正确荣辱观和社会公德为根本;以市容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深入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促进市容形象整体提升,为加快我市“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的发展步伐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面组织实施六项工程。
(一)市容环境建设工程
1.抓好100条主要街路的市容建设(详见附件1)。通过硬化、绿化、美化,实施全覆盖,无障碍,各种设施齐全完好,功能完备。
2.全市所有街巷的井篦子和马葫芦盖无破损,无缺失;如发现损坏丢失的,须当日处理完毕。
3.公共设施要及时组织维护和修饰。特别是“清水绿带”和松江路、滨江路、吉林大街、解放大路、雾凇大路等景观路的市政设施要始终保持整洁完好。
4.抓好园林绿化工作。特别是要完成对100条主要街路、“清水绿带”及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的绿地、树木的补栽工作。同时,对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清运建筑垃圾后出现的裸露地面,要实行绿化或硬覆盖。
5.抓好亮化工程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加强夜景亮化设施的整治维护工作,对全市商家单位破损的亮化设施要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商贸区及景观路的亮化美化建设工作,包括在世纪广场设立大型电子屏幕等。
6.新建改建一批公厕,解决市民如厕难的问题。
7.加强弃管楼、弃管小区的建设与管理。对全市现有的452栋弃管楼、30个弃管小区要明确管理部门和单位,通过实行不同形式的物业管理,解决群众住房维修、供水、供热难等问题,逐步完善公共设施,并制定和出台加强弃管楼和弃管小区管理的实施方案,使其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轨道。要加大对私改私扒门窗的查处力度。
8.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场及四个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的管理和建设。
(二)市容卫生保洁工程
1.生活垃圾的管理与保洁。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随产随运,无停留;日清日净,无空档。
2.建筑垃圾的清运及查处。全市现存历史遗留的无主建筑垃圾共计182257立方米,要在入冬前清运完毕。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做到随产随运。
3.加大对运输散流体车辆的管理。逐步实现密闭车辆改装工作,从严查处未苫盖的散流体运输车辆。严格规范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对在管制路线内行驶的违规车辆予以严处。
4.严格管理八种垃圾源(即①露天占道市场存在清扫不及时问题;②垃圾倾倒点不规范、不科学,对于居民倾倒的垃圾没有做到随倒随清;③一些店铺在夜间抛撒垃圾;④个别垃圾清运车辆没有实行密闭化,走一路撒一路;⑤施工工地不按规定倾倒垃圾;⑥人为抛撒垃圾;⑦新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产生的垃圾;⑧对回收垃圾的个人缺乏管理)。特别是露天占道市场要实施“一袋一筐一扫帚”的管理方式,逐步实现垃圾管理不落地。
5.以清脏治乱为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的经常化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6.整治环境污染,全面启动“蓝天碧水”工程。对经营性小锅炉要进行全面整改,以达到环保标准;对未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规范露天炭类烧烤,减少烟尘污染。禁止焚烧垃圾和秸杆。要加强对噪音的管理,防止噪音扰民。
7.认真抓好清雪任务的落实。要做到每条街路、每个路段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雪净冰无的标准。严禁向绿化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路面回扬积雪,严禁向江内倾倒积雪。
(三)市容市貌整治工程
1.实现100条主要街路的“十无”标准,即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乱摆乱挂、无乱挖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乱停车辆、无乱设广告牌匾、无障碍物(详见附件2)。
2.进一步加大露天占道市场的治理力度。一是对已批设的46个占道市场和8个置换市场,按市场管理标准(详见附件4)进行严格规范管理,重点加大对不按时出撤市、清扫保洁不及时、环境脏乱、市场探头、场内交通堵塞及“私搭乱建”等问题的治理力度;二是取缔非法占道市场,特别是对未批准且严重扰民、堵塞交通、危及安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严重的14个非法占道市场(详见附件8)要坚决予以取缔或迁移;对长春路柴草市夜市、江湾路日市、中兴街日市、林苑路日市、扬州街南段日市等5个非法占道市场,暂时按市场管理标准进行规范整治。
3.进一步加大对“私搭乱建”的治理力度。一是对全市的违章建筑和棚亭厦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二是要遏制和杜绝新的私搭乱建行为,做到报告、查处及时,处罚有力;三是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特别是对100条主要街路和重点整治小区内的私搭乱建要坚决予以拆除;四是对“五路四口两湖”和重点工程的拆违工作要做到及时有效;五是加强工业集中区、大企业周边违法建筑的查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详见附件9)。
4.强化对“清水绿带”的管理与执法力度。通过增派市容协管员协助执法,采取24小时巡逻制度,建立和完善城管“110”和都市“110”空中联动机制及有奖举报制度,确保“清水绿带”的精品景观效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松花江水域的管理,保护各种水禽,禁止违规捕鱼、采沙等行为,加强对船只的管理,杜绝发生各类安全及污染问题。
5.强化对户外广告及牌匾的规范化管理(管理标准详见附件7)。一是严控审批楼顶广告;二是虽已审批,但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到期后及时拆除;三是对全市245处未经审批的非法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和整治;四是100条主街路两侧的牌匾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在一年内达标,实现一户一匾,同时取缔所有非法落地灯箱(取缔通告详见附件10)。
6.有计划、分标准、分步骤地对小区进行整治。一是对弃管小区一年内要分类别实行不同形式的物业管理;二是50%的小区达到无私搭乱建、无散养畜禽、无开小片荒、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挖乱倒的标准;三是开展小区达标升级活动,按小区市容综合管理标准进行达标考核验收(详见附件3)。
7.加大对“乱挖”的查处力度。依据《吉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严厉查处擅自挖掘道路、未经审批破路、未及时恢复路面的行为。建立和完善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制度和审批程序,形成审批、施工、恢复、监督各环节联动的管理机制。
8.加强对丧葬用品的规范管理工作。清理整治销售冥纸冥币、纸牛纸马、棺材、墓碑等非法丧葬用品的商铺,取缔无证商铺,重点是华山路、上海路(中段)、南京街(南段)等医院所在街路。同时,严禁在市区内搭设灵棚;严禁在城区路桥乱扔乱压纸钱;严禁在主要街路烧纸;严禁在市区内送葬时吹打弹奏。
9.整顿并规范主街路两侧的散工占道候活行为。加强11处散工集中候活地点的管理,并对主要街路的占道散工进行疏导。
10.对全市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统一规范整治。取缔非法收购站点,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影响市容的收购站,小区内的收购点做到日收日清。同时,清理各类占道经营、堆放物料行为,对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11.对占道修洗车和占道加工进行清理。取缔未经批准、无营业资质的室外占道修车、洗车和占道加工行为;已取得经营资质但前置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要取消其资质。重点治理光华路、哈达湾街、和平路、汉阳街北段、恒山东路、桃源路、德胜路、北大街等。
12.清洗、维修或粉刷主街路两侧破旧的建筑物立面;取缔外附式阳台;清理各种影响市容观瞻的楼挂物和阳台上的堆放物;更换、更新破旧的交通设施;路灯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达97%以上;基建工地围档要用彩色钢板,门脸装修以及拆迁工地要实施软围档,围档合格率要达到100%。
13.城区内严禁饲养猪、牛、羊、犬(小型观赏犬除外)、兔、鸡、鸭、鹅以及其他经济动物。
14.完备“四个一”(即一档、一书、一牌、一员)建设,全面落实“门前包保”责任制(详见附件6)。
(四)交通秩序优化工程
1.继续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路”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和交通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交通专项治理活动。
2.严格规范公路行车秩序管理,规范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军警车辆的运营秩序。打击黑车、套牌车,特别是严格对警用车辆的管理。
3.加大对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站前广场、天津街、重庆路、长春路广场、大东门广场等重点部位的非法营运行为,要依法予以取缔。
4.加强对畜力车、三轮车、农用车、重型车的管理,严禁违章停放和违章行驶。
5.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到明年5月末,街路两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施划和管理由过去的20条主街路扩展到50条(详见附件5),并加大执法和处罚的力度。
6.加强对重点路段的车辆管理。通过施划停车泊位,选新停车场等措施,使和平路、光华路两侧的乱停乱放、占道修车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加大对城区东、南、北出入口及长春路广场、沙河子广场的车辆管理,取缔非法停车场,纠正乱停乱放行为。
(五)市民形象塑造工程
1.抓好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八荣八耻”教育。通过媒体开辟专栏、组织专题培训、巡回演讲、知识竞赛、典型交流、警示案例等多种教育形式,培树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层层抓好文明市民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区、各部门及单位都要在实践中培树文明市民典型;开展以“讲文明向我看齐,爱家园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市民示范活动;组建文明市民监督员队伍,时时监督不文明行为,从而在全市形成“做文明市民光荣,向文明市民看齐”的浓厚氛围。
3.开展以“告别不文明行为,建设美好江城”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区及街道要确定重点部位,建设示范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做到“十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不破坏市政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随地便溺、不搞封建迷信活动等。
4.加强对城市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乞讨者的管理更要加强,使人人都在管理和教育之中。
(六)市容管理创优工程
1.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楼院)、文明街路活动。努力建设优美的社区环境、优质的社区服务、繁荣的社区文化、优良的社区秩序。明年底,全市要评出10个文明标兵社区、20个文明小区和30条文明街路,从而带动和辐射其他小区和街路的市容管理水平,达到净化、美化、亮化、绿化、优化的市容管理标准。
2.在各行各业中开展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市民的评选活动,明年底要评出50个文明窗口和100名文明岗位能手。
3.在各单位和部门间开展市容管理争先创优活动。明年底要评出1~2个先进区、2~3个先进部门、20个先进基层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
评为文明、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分工
此次活动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由各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管、调度、检查,分管领导为责任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组织实施,第一责任人分别为:李天林、刘吉全、崔振吉、刘文彬、程岩、李岩。
(一)在市容环境建设工程中的1、2、3、4、6、8项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详细计划,组织实施。责任人:申国春、雷志。
(二)亮化工程的建设、维护及牌匾广告的治理,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关长吉。
(三)东市商贸区的市政设施的改造、维修和粉饰由东市商贸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姜泓。
(四)弃管楼、弃管小区的整治和管理,由市房产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唐永斌、何桂荣、李春林、高树祥、吴举、于凯夫、闫静波。
(五)生活垃圾的管理由市市政公用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雷志、何桂荣、李春林、高树祥、吴举、于凯夫、闫静波。
(六)建筑垃圾的查处和100条主街路及广场的清运,以及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的建设、运输散流体车辆的密闭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责任人:王锡刚、武海峰。
其他小街小巷和小区内历史遗留及因装修装潢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区政府负责清运。责任人:何桂荣、李春林、高树祥、吴举、于凯夫、闫静波。
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市建委负责组织清运。责任人:何宝林。
(七)以清脏治乱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由市卫生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区分别组织实施。责任人:张宝清。
(八)对经营性小锅炉的清理、噪音污染的整治由环保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分别组织实施。责任人:苏学飞。
(九)100条主要街路的市容管理、露天占道市场的治理、“清水绿带”的执法、露天炭类烧烤、擅自挖掘道路以及焚烧垃圾和秸杆由城管执法局牵头,按照执法责任区域,由市城管执法局和各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王锡刚、何桂荣、李春林、高树祥、吴举、于凯夫、闫静波。
(十)冬季清雪工作。由市清雪指挥部统一领导,由各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做好清雪期间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市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天气预测;市市政公用局要及时清除公交站桩的积雪和公用水栓、自来水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市教委要积极配合各区组织好中小学生参加清雪,特别要落实好寒假期间的清雪工作;市民政局要积极配合各区组织驻吉部队参加清雪;各区城管队伍要加大对乱倒积雪行为的执法与监督。
(十一)“清水绿带”的日常管理、保洁及设施维护等由市水利局负责。责任人:王荣新。
(十二)以“清水绿带”为主的市政设施的保护和日常巡逻查处,打击盗窃、破坏市政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犬类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责任人:于泽利、武海峰。
(十三)丧葬用品及其商铺的管理以及沿街乞讨行为的整治由市民政局牵头,公安、工商、城管部门配合。责任人:梁洪敏。
(十四)散工候活市场由市劳动局负责规范管理,城管、交警配合。责任人:郑平。
(十五)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的规范整治由市工商局牵头,供销社、公安、城管配合。责任人:杨中石。
(十六)对楼体立面的清洗、维修、粉饰由市房产局牵头,各区组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责任人:唐永斌、何桂荣、李春林、高树祥、吴举、于凯夫、闫静波。
(十七)对私搭乱建的治理,由市城管执法局和规划局牵头,各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李勇、张光宇、何桂荣、李春林、高树祥、吴举、于凯夫、闫静波。
(十八)对“五路四口”(西南环快速路、西南环引线、坝西景观路、吉丰东线、坝东景观路及四个城区出入口)及温德桥通往北大湖道路两侧的拆违、保洁、围挡及乱堆乱放的清理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船营、龙潭、丰满区、永吉县政府及北大湖管委会配合。责任人:张光宇。
(十九)对占道修洗车和占道加工的治理以及50条主街路两侧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工商、交通、交警支队共同负责。责任人:武海峰、杨中石、毕克迁、运保华。
(二十)“门前包保”实行责任制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各区负责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门前包保”责任的落实,与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签订包保责任书,完善管理网络,进行考评和查处工作;规划、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环保、电信、邮政、供电、经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范围,协同做好“门前包保”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和省及外地驻吉林市市区各单位均应服从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门前包保”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机动车停车场的选址,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责任人:运保华。
(二十二)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由市综治委牵头,市市政公用、工商、公安、城管配合。责任人:项玉民、常连仲。
(二十三)电线杆的保洁和清理由市电业局负责。责任人:李长林。
(二十四)报刊亭的保洁和清理由市邮政局负责。责任人:孙玉萍。
(二十五)路灯杆、垃圾箱、公交站亭的保洁和清理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责任人:雷志。
(二十六)交通岗亭、标志、护栏的保洁和清理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责任人:运保华。
(二十七)公用电话亭的保洁和清理由市网通公司负责。责任人:叶明新。
(二十八)烟亭的保洁和清理由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责任人:周广曦。
(二十九)施工围档的设置标准及保洁和清理由市建委负责。责任人:何宝林。
(三十)小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任人:各物业公司经理、街道主任。
(三十一)城区内禽类管理由市畜牧局负责,公安、城管配合。责任人:王凤文。
(三十二)企事业单位、院校周边及商家店铺门前乱贴乱画的,按“门前包保”责任,由包保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
(三十三)市民形象塑造工程的1至4项内容和市容管理创优工程的1、2项内容由市文明办牵头,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后组织实施,城管、房产、公安等部门配合。责任人:安丰广。
四、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迎亚冬会、创文明城”阶段(2006年11月3日至2007年1月末)。
重点治理好市容环境、卫生保洁,特别是加大对建筑垃圾、废品收购站点、落地灯箱、清雪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市容管理达到无乱贴乱画、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堆乱放、无新出现的私搭乱建的管理标准;同时要取缔14个非法占道市场,整治好商业区、景观区及光华路、江湾路、和平路、长春路等重点街路和四个城区出入口、通往北大湖道路两侧的路容卫生和交通秩序;11月底前将遗留的无主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加大对新产生建筑垃圾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卫生保洁达到无死角、无空岗;清雪工作做到雪停即清,24小时内清运完毕;交通秩序达到规范、有序、畅通。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与第一阶段同时起步,到2007年年末结束)。
各责任部门和各区要根据各时期的不同特点,按照各自职责,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关注热点,全面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六大城市管理工程。针对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突出解决好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即露天占道市场管理,建筑垃圾等八种垃圾源管理,违法违章乱占乱建的查处,居民区内和主街路、景观路两侧废品收购站点清理整治,分散的经营性小锅炉房不达环保标准,弃管楼、弃管小区的物业管理,户外广告和主要街路的牌匾治理和交通秩序的整治。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2月末至2008年年初)。
对全年工作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使城市管理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市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晓霈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于国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邱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各区政府(含高新、经开区)区长(主任)
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孙壮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各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要召开动员大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直各牵头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及时序,并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确保此次活动能够收到实效。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全民宣传方案,新闻媒体要给予全力配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力量,各尽其力,各负其责。
(三)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全力给予配合和支持,不得推诿搪塞。通过健全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形成部门履责、全员确责、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全员行动的局面。特别是公安部门要在制定详细计划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城管行政执法的保障力度。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无视政令和法令的,要决不留情,依法从严打击。
(四)进一步完善市容长效管理全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工作落实到人头,形成市容管理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局面。特别是各大企事业单位,要在这次活动中尽到责任,做出贡献。
(五)开展市容管理工作达标竞赛活动。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阶段性与全年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年度两次检查排名靠后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设立50万元奖励资金予以重奖。
附件:1.吉林市市容长效管理100条主要街路及广场、桥梁名称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0
2.主要街路市容综合管理标准;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1
3.小区市容综合管理标准;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2
4.全市露天占道市场管理与整治标准;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3
5.“两车”停放泊位的施划和重点管理范围;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4
6.“门前包保”责任制度;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5
7.户外广告及牌匾管理与整治标准及范围;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7
8.全市取缔或迁移非法占道市场名单;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8
9.“五路四口两湖”及大企业周边违法建筑拆除任务明细表。
http://www.jlcity.gov.cn/jl_5/infocontent.jsp?infoid=1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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