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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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5-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05〕103号)
江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加快城南新区的建设步伐,确保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阳江市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阳江市城南新区项目征地拆迁规划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项目开发建设分期实施,第一期拟开发土地面积2160亩,以后逐年分期开发。该项目征地面积大,涉及面广,征地拆迁难度大,第一期征地涉及玉沙、岗列两个村委会12条自然村。根据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建设城南新区的精神,为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新区的建设步伐,依法、高效完成城南新区建设项目的第一期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政府成立城南新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地拆迁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梁本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黄太健(市政府副秘书长)、胡海广(江城区区长)、吴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军(市规划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谢丰喜(市建设局局长)、彭永源(市环保局局长)、张明周(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冯国强(市房管局局长)、陈昌雄(市城监大队队长)、梁计英(江城区副区长)、谢克龙(岗列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
二、工作分工
(一)办公室
主任:黄太健(兼)
副主任:梁计英(兼)、曾广群(兼)。
成员:谢克许、莫志辉、李适伟、谢克龙(兼)。
工作职责:负责该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征地批文报批组(6人)
组长:曾广群(兼)
副组长:陈章政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规保科、地籍科各一名科长,市规划局一名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该项目征地数据汇总,整理上报用地材料,跟踪落实征地批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等。
(三)征地组(56人)
组长:梁计英(兼)
副组长:曾广群(兼)、谢克龙(兼)
成员:江城区政府抽6名干部
,岗列街道办事处抽20名干部,市国土资源局抽6名干部,岗列、玉沙村委会全体干部(约16人),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和市房管局各抽一名熟悉农村工作的科级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该项目征地的群众思想工作以及征地补偿、青苗补偿等业务工作。
(四)拆迁组(14人)
组长:李适伟
副组长:邓超群、陈昌雄(兼)、李长林
成员:市拆迁办抽5人,市城监大队、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各1人,岗列街道办事处,岗列、玉沙村委会各抽1人。如因拆迁需要,市拆迁办、市城监大队、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岗列街道办事处全体干部参加。
工作职责:负责城南新区房屋拆迁赔偿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要依时到位,并按工作分工和要求,认真负起责任。
(二)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统一行动,遵守纪律,互相配合,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各组在行动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各组正、副组长研究决定,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工作人员要对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切实做到合法合理,按法律规定做好征地和拆迁等项工作。
(四)各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研究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时间表和完成时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8月底前如期完成征地拆迁等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市政府建设城南新区有关会议纪要的精神,城南新区建设项目的税收,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按6:2:2的比例分成。
(二)落实征地拆迁的工作经费。为尽快完成该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市政府预拨适当资金给江城区岗列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的村委会作为征地包干工作经费以及市级征地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三)奖罚措施
1、对如期完成任务的工作组实行包干奖励措施:
(1)对如期完成征地任务的征地组奖励10万元;
(2)对如期完成房屋拆迁任务的拆迁组奖励3万元;
(3)对如期完成征地材料报批的报批组奖励3万元;
(4)原镇、村、国土资源所的常规征地工作经费,要与完成征地工作任务相挂钩,视完成任务和实际情况给予支付。
2、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组不享受奖励,并予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其按工作分工继续包干完成任务,直到完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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