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年”的意见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年”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教育局 | 文号:鹤教文〔2008〕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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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年”的意见
鹤教文〔2008〕19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这一任务,关键在教师。新时期全市教育要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加快人力资源强市建设步伐,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大干部、教师的教育培训力度。为此,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决定2008年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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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十七大精神,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知识,提高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以中小学教师为重点,依托我市各级教师、干部培训基地(机构),创新培训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对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并通过这一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人力资源强市建设步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教育的能力、校长办学治校的能力和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加快建设新鹤壁、中原崛起争先锋”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教师培训年”活动是2008年市教育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全市培训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培训方案确定的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形式多样,分批进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学习培训与工作的关系,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自学研修相结合,短期面授与远程培训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专家报告与观摩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讨论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对广大干部、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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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教师进行培训。
(三)因地(校)制宜,突出重点。“教师培训年”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干部教师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科学管理、教书育人的能力。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不同培训对象确定不同培训内容和专题,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提高效果。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广大教师。
按照分级分批培训的原则,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分工是:市教育局负责培训县(区)及本机关的教育行政干部;部分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
县(区)教育局负责培训乡镇中心校校长、部分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县(区)级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和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培训内容是:十七大精神、教育形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知识,以及有关业务知识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的培训内容是:十七大精神,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形势,学校管理知识,办学治校的规律、知识以及有关业务知识等。
广大专任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结合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特点,设置不同内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普通中小学教师培训,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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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放在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实施新课程能力和师德水平上。要分级分批分层次实施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计划、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班主任培训计划、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体音美教师培训计划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主要实施好素质提高计划,重点组织好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轮训,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8年2–3月)。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可以通过召开动员会、演讲、专题报告、办黑板报、开宣传栏以及广播、电视、校报、校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满腔热情地投入“教师培训年”活动。根据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符合教育规律,符合本意见要求的“教师培训年”活动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11月)。市教育局将根据本意见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安排将另文通知。各县区各学校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对象进行培训。
(三)调研评估阶段(2008年12月)。各单位在12月上旬开展自评,总结本县(区)本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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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成效。届时,市教育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小组,有选择地到县(区)和学校进行调研评估。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月)。市教育局根据“教师培训年”活动开展情况及调研评估结果,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教师培训年”活动列为2008年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出成效。为推动全市“教师培训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成立“教师培训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资培训科,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教师培训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县区、各学校“教师培训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具体组成人员的有关情况(姓名、性别、职务、联系办法等)和具体实施方案,请于3月7日前一并报市教育局。
(二)保证质量。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要注重质量,力戒走过场。通过“教师培训年”活动,努力实现“一个‘领会’、三个‘提高’、三个‘促进’”:即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教育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提高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质量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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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落实经费。按隶属关系,各县区和各学校对“教师培训年”活动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师资培训的投入力度。市教育局将设立专项经费,保证“教师培训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为配合“教师培训年”活动的开展,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在《鹤壁教育信息》、鹤壁信息网、鹤壁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教师培训年”活动专栏、专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也要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及时反映本县区、本学校的活动进展情况,加大对这项活动的宣传。
(五)认真考评。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组织培训情况要作为“教师培训年”活动调研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12月5日前认真组织自评,形成总结报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单位的安排部署、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过程性督查,并在2008年12月中下旬集中进行调研评估,据此安排表彰奖励的有关工作。
附件:鹤壁市“教师培训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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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鹤壁市“教师培训年”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谷朝众
副组长:陶国胜王荔张振华张彦成霍军
裴中喜常焕金
成员:刘世琛牛超政石峥张文武李凤玲
丁子敬杨会清骆朝宏李志强徐毅
郭永索婷枝
办公室主任:骆朝宏
电话:33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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