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七年六月四日
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05〕第23号)和《市编委会议纪要》(〔2006〕第2号)的精神,设立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和黄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县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按照黄冈市人民政府黄政发〔2005〕25号文件规定和事业机构特点,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发性金融贷款和市政府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并接受市财政部门监督。
(二)经市人民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授权,对部分城市建设国有资产履行经营管理职能,并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保障其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三)按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环评、立项等工作,负责市区城市建设资金融通、投入、使用、管理和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建设期间的管理;对非公益性项目实行“有偿投入、有偿使用、有偿服务”,保证资金投入的安全和增值。
(四)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制订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的地域;负责对市区规划区内经营性用地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经营。
(五)负责市区经特许的户外广告发布、市区出租车经营、市区停车收费等城市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营。
(六)对市政设施投资实行项目法人制,对所负责的市区市政设施项目组织设计、监督、招投标和竣工验收、财务审计决算等工作。
(七)负责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定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红色旅游投资、中小企业投资的管理。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该中心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加挂政工科的牌子)、工程计划和投资管理科、土地收购储备科、财务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该中心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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