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关于防止发生中小学生楼道踩踏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文号:荆教体艺[2005]11号
颁布日期:2005-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防止发生中小学生楼道踩踏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荆教体艺[2005]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市直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近期,教育部通报了全国发生的多起学生安全事故: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0月11日,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旗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10月7日,重庆市奉节县一辆客货两用车运送学生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共有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根据教育部的紧急通报要求,为防止我市发生中小学生楼道踩踏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安全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安全,特别是学生集中活动和上学、放学时上下楼道的安全。近期各地各校要对学生上下楼道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值守人员,严防发生踩踏安全事故。

二、建立学生上下楼道的管理责任制度。凡有教学楼、实验楼的,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教学楼、实验楼学生上下楼道安全值班管理制度。做课间操、中午放学、下午放学、下晚自习时间,每层楼道口都要安排教师或学生进行安全值班,负责维护楼道秩序,保证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

三、强化学生上下楼道的秩序纪律。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白楼道拥挤造成的危害性,自觉遵守上下楼道的秩序。并且要让学生知晓发生楼道意外情况时,要保持镇定和应采取的行动措施。每层楼有两个以上的班级同时上课的学校,要强化学生上下楼道秩序纪律,规定学生下课、放学出教室的先后时间顺序,让学生在出教室下楼道在时间上有间隔,避免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四、对教学用房的楼道进行安全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近期要对教学用房的楼道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楼栏、楼梯护栏不符合安全标准、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切实达到安全标准,保障学生校园安全。

五、改声控灯为人工控制照明灯。凡开设晚自习课的学校,教学用房、楼道不得使用声控灯。已安装使用声控灯的,要改为人工控制的照明灯,定时开关,确保楼道晚间的照明。

六、建立楼道安全检查责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安全值班检查责任记录制度,每天的安全值班要有责任记录。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市直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对学校教学用房楼道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登记,并确定安全责任人,确保教学用房楼道的通畅安全。

七、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近期,市交管部门正在对全市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整治。各中小学,特别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切实按要求做好交通用车的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严格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吸取已发事故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工作职责,严格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安全工作纪律。对学校楼道、交通用车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学校要全市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造成学生伤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