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十政发〔2007〕36号
颁布日期:2007-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

十政发〔2007〕36号

竹山、竹溪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确保潘口水电站建设顺利实施,推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结合潘口水电站建设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重大意义

潘口水电站是我市建设“一主四大”产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项目;是华中电网调峰、调相的骨干电源工程;是经历半个多世纪几上几下、十堰人民期盼已久的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兴建潘口水电站意义重大而深远。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事关潘口水电站建设的成败,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对工程、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服从决策,服务大局,抢抓机遇,促进发展,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建设水电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潘口水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牢牢把握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指导思想

要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性移民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有土安置、大农业安置为主的原则,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把安置移民、建设库区、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三、严格坚持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实行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综合监理、合同管理,坚持招投标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二)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确保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实行“五为主”的管理办法。即:农村移民以乡镇为主,集镇迁建以乡镇为主,专业项目复建改建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企业补偿迁建以企业为主,单位迁建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

(四)实行移民资金和任务双包干制度。对竹山、竹溪两县切块包干。县可以对乡镇、有关部门、企业按权属和属地切块包干。超出规划、提高标准、扩大规模的迁建、复建项目,由迁建责任主体负责配套资金并同步到位。

(五)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政策。所有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资金、项目都必须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行移民资金审计制度和稽查制度,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安全。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

(一)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是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的主要依据。要按照水库淹没影响实物指标和社会经济调查成果,科学分析测算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人口环境容量,广泛征求移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按照安置标准进行制定。库区有环境容量的要坚决后靠,没有环境容量的要坚决外迁。移民建房、集镇迁建、专业项目复建改建要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要结合移民安置,深化改革,优化资源和生产力要素的配置,用好移民生产安置费,培植区域支柱产业,实现经济大发展。

集镇、单位迁建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计划安排和行业规程、规范,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移民安置点的道路、供电、供水、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房布局,要按照批准的村镇规划,由乡镇、村、组组织实施。移民在规划指导下自主建房。

(二)认真做好专业项目复建改建工作。按照“原标准、原规模或恢复原功能”的“三原”原则,制定有利于库区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合理的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水利等专业项目复建改建方案。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的投资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筹措。对水库淹没引起库周居民生产、生活困难必须恢复和增加的人行道、机耕道、渡口、桥涵、供水、供电等设施,要结合居民点布局,合理规划和实施。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理调整库区和安置区农民承包土地。

(四)加强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由竹山、竹溪两县人民政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处理。

五、严格执行政策,切实加强移民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

(一)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要向市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申报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审批后,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计划。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严格移民资金管理。移民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市级移民管理机构要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预算和移民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移民资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对移民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移民资金安全监督网络,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移民要加强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各级移民机构和有关迁建单位,要建立健全移民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六、落实地方优惠政策和配套资金

省政府〔2005〕26号纪要所确定的优惠政策和配套资金,由竹山、竹溪两县人民政府会同市直对口部门争取落实兑现。加大对市政府有关部门与竹山、竹溪两县议定的优惠政策和配套资金的督办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竹山、竹溪两县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促进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推进。

七、加强信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移民信访,热情文明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答复,妥善处理。对超出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的要求,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坚决制止信访人以上访名义非法集会、示威、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办事机关以及无理阻扰工程施工、妨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无理缠访、串联上访、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组织者、策划者、煽动者,确保社会稳定。

八、加强领导,确保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潘口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以此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竹山、竹溪两县要成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移民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移民,严格按政策解决移民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移民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水电支柱产业建设、推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积极为潘口水电站建设服务。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迁建改建任务的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市移民局是市政府主管潘口水电站移民工作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对潘口水电站移民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为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参谋。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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