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5-07-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市属大中专院校、直属单位:

目前,我市汛期已至,又正值酷暑和期末复习考试期间,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江河、湖泊、水库多,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一些地方可能存在着危及师生生命的安全隐患。各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以如临大敌、如进深渊、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四如”工作状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重任,做好预防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活动

各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要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特点及诱发因素,立即开展一次以中小学校舍安全特别是D级危房及设施设备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制定汛期防范工作的预案,凡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可以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抵遇自然灾害的能力

各区中小学校应加强对近期天气预报的监听工作,针对天气突变情况,在第一时间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应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归避风险。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事前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开展针对火灾、暴雨、滑坡等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全面提高学校及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针对当前易发的师生中暑、学生溺水等各项安全工作的特点,对中小学生开展专题性教育。

四.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学校的内部安全工作体系,将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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