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创建平安大道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创建平安大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政办发〔2003〕8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创建平安大道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2年9月28日,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正式开通。为保证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完整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京珠高速公路创建平安大道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通力协作,确保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再上台阶。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创建平安大道的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咸宁地区道路交通与治安管理工作,切实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服务于经济建设,结合京珠高速公路咸宁地区段正式开通的现状,特制定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创建平安大道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以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重要题词精神为指针,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部署下,突出重点,区别标准,取长补短,力争将刚开通的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建设成为平安大道,促进全省创建荆楚平安大道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补充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所辖单位。高管支队八大队成立工作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大禾任组长,大队长浦兆阳任副组长,教导员陈国富、大队长助理肖天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由大队长助理肖天树兼任工作专班负责人,各中队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石从宴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创建范围
京珠高速公路高管八大队辖区,全长92.6公里。
四、工作目标及要求
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
(一)交通安全畅通方面
1、加强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的管理,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对高速公路违章停车、超车、违章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行车安全的违章行为实行重点管理,违章纠正率达90%以上,将违章率控制在10%以内。客车违停上下客、行人上路等违章控制在5%以内;
2、交通堵塞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地疏导。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恢复交通,不发生因施工、事故、恶劣天气等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车辆排队长度超过3公里);
3、创建期间不发生死亡5人(含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接处警及时。接警后5分钟内出警,30分钟内到达现场。现场处置要与急救、医疗、清障、消防快速联动;
4、加强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建立恶劣天气信息预报制度,完善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预案,不发生10辆以上机动车连续追尾事故;
5、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齐全;
6、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广泛,各管段民警在公路沿线普遍开展建立“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活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得到增强,村民不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二)治安秩序良好方面
1、防范控制措施严密,形成路上巡、车上打、路口查、沿线控,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对路上、车上的抢劫犯罪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
2、能够对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接处警不发生推诿现象;
3、加强源头管理,杜绝违法、违章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无爆炸、泄露事故;
4、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阻断高速公路交通的治安案件,能够做到信息快捷、畅通,快速、妥善处置;
5、公路沿线村组、学校(100米以内)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群众特别是高速公路协管员治安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普遍会报警,能够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村民无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长途客运车辆都配有防范抢劫犯罪的报警、处置器材。
(三)执法公正文明方面
1、执勤民警熟悉交通、治安管理法规,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执勤执法规定;
2、警容风纪严整,纪律严明,执勤规范,统一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文明执勤,文明执法;
3、不发生公路“三乱”和公安部严格禁止的五种违纪行为。执行处罚时,适用法规正确,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四)警务保障有力方面
1、大队、中队布局合理,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住宿用房,“五小工程”建设达标;
2、交通、通讯工具、武器、警械等装备按“十个一”标准装备到位;
3、民警的政治、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制度化;
4、大队、中队值班、备勤、内务等制度健全,装备器材、文件档案放置有序,武器、警械管理、保管严密,使用规范;
5、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管辖路段24小时不失控,快速、依法处置交通事故、治安事(案)件。
(五)人民群众满意方面
1、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2、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发生侵犯群众利益事件和耍特权、故意刁难、欺压群众等违纪案件;
3、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步骤
此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即深入地调查辖区交通、治安状况,结合其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制定具体细致、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布置(时间从3月15日至4月1日);
第二阶段为全面创建阶段。4月2日开始全面实施创建活动,2003年6月份初见成效,8月份成效明显,10月份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2003年10月1日至10月底)。10月底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管支队。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和部署,加强横向、纵向联系,争取各级部门的支持与参与,真正形成“交警负责,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区域)、定职责、定奖惩,严格检查考核和督察。要合理调配警力,加大投入,确保创建活动全面发展。
(三)发动群众,做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强化内外监督机制,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进行内部挖潜,积极向上级汇报,对人员及车辆、通讯等装备进行调整。
(五)认真学习“上冈经验”,大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加大力度规范中队的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多出精品,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统一规范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村,增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打击车匪路霸报警服务点。
(七)要加强信息反馈,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各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相关资料,善于发现和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新作法和新经验,做好文字影像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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