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政办[2007]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新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林改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林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新政〔2007〕8号,特制定本办法。
林改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分为领导重视、营造氛围、日常事务、林改成效(含开拓创新)四个内容。
一、领导重视
(一)基础分(30分)
1.县(市)、区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年县(市)不少于4次,区不少于3次。(10
分)
2.县(市)、区林业局有专人负责林改工作,县(市)3人以上,区2人以上,挂有林改办公室牌子。(10分)
3.县(市)、区财政拨有林改专项工作经费,县(市)10万元以上,区3万元以上。(10分)
(二)加分
1.县(市)、区党政领导深入乡村调研、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加1分。
2.县(市)、区党政领导对林改工作有批示,每批示一次加1分。
3.乡镇成立林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的,每一个乡镇加0.2分。
二、营造氛围
(一)基础分(20分)
1.在当地电视、电台、报纸等刊发林改信息、动态等,县(市)不少于20篇,区不少于7篇。(5分)
2.在当地林改示范区域或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张贴林改标语,县(市)不少于15条,区不少于6条。(5分)
3.编印林改信息、简报,县(市)不少于20期,区不少于10期。(5分)
4.创新宣传载体、采用文艺宣传、手机短信群发、宣传队等。(5分)
(二)加分
1.被省(含省级以上)林改办或新闻媒体采用林改信息、简报等的,每篇加3分。
2.被市林改办或新闻媒体采用林改信息、简报等的,每篇加2分。
三、日常事务
(一)基础分(0分)
要明确专人负责林改日常工作,并按质按时上报林改动态信息、进度等,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只扣分,不加分。
(二)扣分
1.上级安排、布置的各种林改材料漏报一次扣3分,错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2.不按时、按要求参加省、市林改会议或活动的,一次扣2分。
3.被省、市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林改方面情况的,一次3分。
4.被省、市新闻媒体反面报道林改方面情况的,一次扣5分。
四、林改成效
(一)原始基础分(50分)
林改成效评分采取深入林改村实地检查方式,确定2007年安排林改乡镇的全部村数,2007年以前林改的村数,下达林改任务
的村数和当年完成林改的村数。全部林改村数与总村数相比,计算出全县(市)、区村庄总体林改率;当年完成林改的村数与下达林改任
务的村数相比,计算出当年村庄林改完成率;总体林改率乘以林改完成率,再乘以基础分50,得出林改成效基础分。
林改检查比例为:10个村以下全查;10―20村抽查60%;20―50个村抽查40%;50―100村抽查20%;100
个村以上抽查10%,抽查的村庄由市林改办随机确定。在实际检查中,要认真调查和访问干部、群众,了解该村林改情况和效果,将林
改村庄根据成绩和效果好坏等分为好(分数为林改成效基础分)、中(分数为林改成效基础分的80%)、差(分数为林改成效基础分的
50%)三个档次,三个档次分数之和除以抽查村庄数为林改总成绩。
(二)加分
1.每树立一个林改典型村,并在全市产生辐射效应的加2分。
2.省、市在那个县(市)、区召开林改会议的,每次加5分。
五、其他
(一)2007年底,市林改办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林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林业综合工作评定的重要
依据,由市政府对林改成绩予以通报。
(二)实行首查负责制。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打分,注重实效,找准问题,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
(三)所有评分项目,都必须有评分依据,不得随意评分、加分或扣分。
(四)在核查中要认真总结,发现典型,及时完成林改核查报告。附件:1.新乡市2007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评分表
2.新乡市2007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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