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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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7-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
信政〔2006〕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全市劳务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信阳经济发展的一项新兴产业。目前,全市劳务输出规模达到212万人,年劳务收入123亿元。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但为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同时,通过引导回归创业,带回了新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和发展资金,促进了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扩大了劳动力就业容量,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劳务经济的发展,提高劳务经济运行质量,现就推动全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的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是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劳动力素质的竞争。信阳作为一个人口大市、经济欠发达地区,解决好劳动力的素质问题,不仅能够促进就业,更重要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的着力点,就是要大力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就业再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全面推进我市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升我市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为目的,以就业引导培训、培训促进输出、输出带动发展为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各培训机构参与、主管部门监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城乡劳动者受益的思路,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打造信阳劳务经济品牌,提升劳务经济运行质量,为建设和谐信阳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的城乡劳动力培训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即每年培训20万人以上。其中:劳动保障部门承担5万人/年,教育部门承担5万人/年,农业部门承担4万人/年,扶贫部门承担2.5万人/年,安全生产监督、建设、总工会、共青团、妇联5部门各承担1万人/年。
三、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劳动力培训年度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全市城乡劳动力培训的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和督导全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并依托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高层次的涉外人员技能培训。市务工服务办公室重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扶贫开发部门依托扶贫培训中心和其它教育培训机构,抓好贫困农民的短期培训和提高层次的培训。教育部门依托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成人学校,抓好应届高、初中毕业生回乡务农的引导性技能培训;依托乡镇成人教育学校,对在乡务农的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农业部门依托市、县区两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成人学校,面向农村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养殖技能和农业服务技能;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认定的培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司法行政部门以政法干校为基地,根据需要单独培训“法律明白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依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技能考核,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学校的培训。各定点培训机构要创新培训思路和培训方法,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的培训工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劳动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国资委、科技、人事、商务、旅游、林业、水利、建设、畜牧等部门和群团组织、武装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
四、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结合全市劳动力现状和输入地对劳动力素质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培训能力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合理整合全市劳动力培训资源,严格培训资格审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规模,提升我市劳动力就业的竞争实力。
(一)整合教学资源。将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统一纳入城乡劳动力培训基地范围,充分利用全市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形成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形式多样、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大培训格局。省定劳务输出基地县要加大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力度,以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整合各类教学培训资源,积极创办县级技工学校(职教中心)。
(二)打造专业品牌。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要发挥自身优势,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各县区要依托各自的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面向市场,打造1-2个专业品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劳动力队伍。为确保专业品牌的形成,要进一步整合师资力量,分行业建立培训师资人才资源库,鼓励专业技能教师跨行业参与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鼓励一线技术人员参与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
(三)拓宽培训渠道。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远程教育优势,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向乡镇延伸,每县、区要建立3至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乡镇,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办到农民的家门口,方便农民就近学习,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满足农民工培训和就业的需求。在进行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外出适应能力和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对经培训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严格资格审查。城乡劳动力培训基地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各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务工服务办公室会同财政、教育、农业、扶贫和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认定,统一发放“信阳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基地”匾牌。
五、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培训规模
各级政府要建立城乡劳动力转移培训基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央、省转移支付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城乡劳动力培训,由劳动部门落实到位。城市教育附加费的30%用于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发展,由财政、教育部门落实到位。扶贫资金的15%用于贫困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扶贫开发部门落实到位。“阳光工程”培训经费要全额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由农业部门落实到位。土地出让金的2%用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由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到位。工会要从工会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开展职工培训。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按2.5%提取。建设、商务、旅游、水利、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残联、地方武装部门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参于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充实“发展劳务经济专项基金”,用于购买培训成果和对培训单位进行补贴。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市和县区要分别重点扶持2至3所办学有规模、专业有特色、就业有市场的城乡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财政、发展改革、劳动保障、务工服务、教育、农业、扶贫开发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督查机制
市政府建立信阳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教育、工业、农业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组织、人事、财政、发展改革、劳动保障、教育、农业、司法、国土资源、扶贫开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对培训质量、培训效果和培训后的就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务工服务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给予培训补贴,对培训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责令其限期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城乡劳动力培训资格。
附件:信阳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阳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总召集人:刘军甫(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万明云(市政府副市长)
马林青(市政府副市长)
张继敬(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胡建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传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邵七一(市政府副秘书长)
包盛柏(市财政局局长)
熊开程(市发改委主任)
李敦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永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务工服务办公室主任)
夏忠厚(市教育局局长)
齐城(市农业局局长)
饶祖顺(市建委主任)
唐俊华(市司法局局长)
罗传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传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向方启(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辉(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张永忠(市农开办主任)
麻根柱(市旅游局局长)
翁启先(市水利局局长)
张选一(市商务局局长)
厉巍(信阳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周全喜(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真伟(团市委书记)
雷丽萍(市妇联主席)
韩建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邵七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永烽、韩建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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