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源市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河源市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府办〔200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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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7-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府办〔2007〕57号
印发河源市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河源市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业经五届4次市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五日
河源市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办理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进一步促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任务、原则和目标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代表和委员们共提出建议118件,提案106件,内容涉及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方面。市府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拟定了承办单位,分别呈送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审定,并于4月30日在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大会上将全部建议提案移交给了源城区政府等55个承办单位办理(详见附件)。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单位承办制。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范围,属市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交由市直职能部门办理;属县区人民政府管辖的事项,交由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办理。
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是:又好又快地完成办理任务,10月份之前答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50%;代表委员满意及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实行议案和重点建议提案由市领导挂案制度
续办议案和重点建议、提案实行市政府领导挂案制度。挂案领导参与承办单位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方案的研究,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对分管单位承办的其他建议、提案进行督办。市府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督促检查等责任。
(一)市人大代表续办议案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公路网络规划,加快县、镇、村公路硬底化建设步伐》议案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叶王明
挂案领导:谢春森
(二)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
1.关于要求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第42、46、47、51、59、64、116号)
(1)欧恒珍等代表关于要求解决东源县骆湖镇下欧等村饮水困难的建议(第42号)
承办单位:东源县政府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蓝岸
挂案领导:张丽萍
(2)王淑娣等代表关于要求解决移民大镇岩镇街道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建议(第46号),李万全代表关于要求解决龙川县贝岭南街道居民用水的建议(第59号)
承办单位:龙川县政府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何伟强
挂案领导:张丽萍
(3)黄木杨代表关于要求解决连平县油溪镇农村饮用水困难的建议(第47号)
承办单位:连平县政府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罗小聪
挂案领导:张丽萍
(4)温仕娇代表关于要求解决紫金县龙窝镇五星村农民饮水安全的建议(第51号)
承办单位:紫金县政府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曾路明
挂案领导:张丽萍
(5)彭金华代表关于要求改善和平县公白镇六千人饮水难的建议(第64号)
承办单位:和平县政府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王再华
挂案领导:张丽萍
(6)朱建利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实施新丰江直供水工程,彻底解决东源县城(含仙塘)食水安全的建议(第116号)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陈水砚
挂案领导:张丽萍
2.关于加强市区交通整治的建议(第13、19、20号)
(1)程小雄代表关于加强市区三轮摩托车整治的建议(第13号)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陈启鹏
挂案领导:温文斐
(2)何伟国代表关于要求整治市区客运市场秩序的建议(第19号)
主办单位:市交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叶王明
挂案领导:谢春森
(3)杜伟才代表关于要求加强市区交通整治的建议(第20号)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陈启鹏
挂案领导:温文斐
3.曾庆起代表关于要求加强市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问题(第100号)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陈启鹏
挂案领导:温文斐
4.谢嫚意代表关于严格控制城乡中小学生进网吧的问题(第77号)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蒋武生
挂案领导:吴有必
(三)市政协重点提案
1.张玉英委员关于加大“两抢一盗”打击力度,给市民一个平安和谐社会环境的建议(第6号)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陈启鹏
挂案领导:温文斐
2.叶少军委员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重视抓好村镇规划工作的建议(第10号)
承办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刘伟强
挂案领导:谢春森
3.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关于规范交通执法处罚程序的建议(第14号)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质监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陈启鹏
挂案领导:温文斐
4.邓华炽委员关于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议(第70号)
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张洪春
挂案领导:谢春森
5.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打造“赚钱多、麻烦少、身体好”的投资环境,切实维护港澳委员在我市投资的合法权益的建议(第73号)
主办单位:市外经贸局
协办单位:源城区政府、紫金县政府
承办单位责任领导:郑日平
挂案领导:赖泽华
三、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方案的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今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五个意识,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一)增强责任意识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是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做好办理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义务与责任。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作表率,在抓落实上创实绩;要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上,不能仅仅满足于“答复率”和“基本满意率”;要对照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批评意见检查自己的工作,及时改正缺点,纠正错误,力求更多地吸收代表、委员的好意见,使之成为推动政府工作的动力。
(二)增强感情意识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条战线、各个阶层,熟悉和了解社情民意,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提的建议和提案大都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调研,反映了人民的心声和意愿,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较强的可行性。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增强感情意识,以人民公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办理建议提案。通过办理建议提案,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求,使政府的决策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增强主动意识
从2006年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来看,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负责对待,但也有少数单位被动办理、敷衍应付。今后,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变敷衍应付为认真办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四)增强效率意识
2007年的建议提案争取在7月30日前答复完毕,个别难度较大的最迟不得超过10月底。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不能等、不能拖、不能积、不能漏、不能推诿扯皮,要把握主动权,接到由交办机关移交的建议提案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落实具体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迅速进行办理。
(五)增强质量意识
针对目前办理工作的“答复率”、“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还不够理想的现状,各承办单位今后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1.要抓住重点。一是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大,并且具备解决条件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重点办几件实事。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狠抓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建议、提案。承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单位,应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办理方案报市府办公室,并抄送市人大选联任工委或市政协提案法制委;由几个单位会同办理的重点建议提案,协办单位应在15日内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办理方案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综合后按要求上报。
2.要加强沟通。主动与市人大选联任工委、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保持“热线”联系,取得他们的帮助、指导和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现场办理,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市府办公室在这方面要充分起到协调和指导作用。
3.要注重实效。凡是能够解决的问题就立即解决,不拖延推诿;虽有困难,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去解决;对于办理难度大的或者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争取他们的指导与支持,同时也要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取得他们的理解和谅解。
4.要加强督办。一是通报督办。继续编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二是领导督办。市府办公室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办理进度,推动分管领导通过批示、研究商议、开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督办。三是视察督办。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了解办理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媒体督办。充分发挥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设专栏,跟踪报道重点建议、提案以及其他一些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1.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安排表
2.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承办单位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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