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防政办发〔2010〕31号
颁布日期:2010-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防城港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防城港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广西工作方案》)部署,为确保我市顺利完成参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力以赴做好上海世博会参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参展组织机构,从资金和人力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按照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工作进度及《广西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展示工作。借助世博会这个重要平台,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发展的重大成就,促进我市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参与方式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根据《广西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提出我市参展策划构思,提供我市基本素材,协办和指导展示设计和实施,配合广西世博办及对应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构:成立上海世博会防城港市参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顾跃副市长

副组长:张新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郑东市建规委主任

成员:农桂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吕武平市教育局副书记

龙卫东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荣茂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习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学明市建规委副主任

李森荣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清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蓝剑市文化局副局长

梁志市北部湾办副主任

姚卫东市广电局副局长

邓红玉市旅游局副局长

卢振强市贸促会副会长

吴炬才市社科联副主席

钟兆勇市委外宣办主任、市新闻办主任

黄建国港口区副区长

覃元防城区副区长

李健上思县副县长

陈建林东兴市常务副市长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防城港世博办”),并分设世博展示组、世博活动组、旅游推介组和宣传推介组四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规委。办公室主任由张新畅副秘书长担任,刘学明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名科级业务负责同志为兼职成员,另从市建规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和市委外宣办抽调专职人员5-8人。办公室负责对我市参展日常所有事宜进行联络、策划、协调;负责沟通联络等事务性工作;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筹备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配落实工作任务;负责牵头我市参展主题、展示方案策划等工作。

各工作组分别设在各牵头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提出工作组组成单位、人员架构及工作实施细则方案并组织实施。四个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为:

世博展示组:由市建规委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北部湾办、市旅游局、市贸促会、市社科联、市委外宣办、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上思县人民政府、东兴市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世博展示组配合广西世博办围绕广西馆概念策划、展示设计和布展工程三阶段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我市活动周的以下两项工作:一是通过广西馆内的多媒体大屏幕滚动播放我市的宣传片(三分钟左右);二是在广西馆内摆放部分中小型具有我市特色的展品及图片。

世博活动组:由市文化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贸促会、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上思县人民政府、东兴市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世博活动组配合广西世博办围绕组委会活动和“广西活动周”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我市活动周的以下两项工作:一是适当组织小型的文化推介活动;二是组织小型文艺表演(3-5人)。

旅游推介组:由市旅游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上思县人民政府、东兴市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旅游推介组围绕我市旅游文化宣传推介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我市活动周的以下三项工作:一是适当组织小型的旅游推介活动;二是向观众发放具有我市特色的小礼品(非食物类);三是组织我市观众入园参观(预定参观门票不少于500张,订票方式及参观门票种类登陆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选择)。

宣传推介组:由市委外宣办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由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办、市旅游局、市文化局等相关单位作为配合单位。宣传推介组配合广西世博办围绕广西参与世博会的情况和负责配合《新广西新一极》宣传推介影片拍摄工作等相关活动开展,并具体负责我市活动周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三)成立代表团参展:由市领导带队,各成员单位组成,约计50人左右参加。包括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等。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我市参展所有事宜进行总协调。

(二)市发展与改革委:对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参与展览主题策划,负责提出我市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特色资源等方面内容;参与布展实施阶段、展示运营阶段,以及论坛、活动的协办和指导。

(三)市教育局:对应自治区教育厅,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参与我市活动周期间志愿者服务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市科技局:对应自治区科技厅,参与展览主题策划,负责提出我市科技发展特色、新科技成果、城市高科技产业特色等内容;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

(五)市公安局:对应自治区公安厅,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参与活动组织和实施环节工作,侧重我市活动周期间广西馆安全保卫工作,联络协助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六)市财政局:对应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安排参展费用,尽快落实参展前期经费;参与配合《新广西新一极》宣传推介影片拍摄工作;参与布展实施阶段、展示运营阶段,以及论坛、活动项目的协办和指导。

(七)市建规委:对应自治区建设厅,配合防城港世博办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对我市参展日常所有事宜进行联络、策划、协调;制定工作计划,上传下达各项工作进展。落实“世博展示组”牵头单位职责,负责编制本组组成单位、人员架构及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我市参与世博会展示工作的全面策划、筹备、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参与我市活动周期间广西馆开馆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八)市交通局:对应自治区交通厅,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协助展样品、活动演出道具的运输工作。

(九)市商务局:对应自治区商务厅,参与我市举办活动、论坛项目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的筹备、协调、指导。

(十)市文化局:对应自治区文化厅,落实“世博活动组”牵头单位职责,负责编制本组组成单位、人员架构及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我市参与世博会期间各类文化演艺活动节目的全面策划、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工作;参与配合《新广西新一极》宣传推介影片拍摄工作;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

(十一)市北部湾办:对应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提炼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景观、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理念;参与概念策划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参与举办论坛活动和论坛的对外协调、策划、筹备等工作。

(十二)市广电局:对应自治区广电局,负责我市参与上海世博会各项活动的广播电视媒介等宣传事宜。积极配合做好上海世博会宣传报道工作,提高我市公众对上海世博会的认识度、关注度和参与度。通过专题报道、开设专栏、播放上海世博会公益广告及形象宣传片等形式,宣传介绍上海世博会的主题理念和筹备情况,重点宣传报道我市参与上海世博会的情况及相关活动。

(十三)市旅游局:对应自治区旅游局,落实“旅游推介组”牵头单位职责,负责编制本组组成单位、人员架构及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我市活动周期间的客源共享等工作;负责组织我市美食小吃参加世博园的餐饮服务,组织我市的知名商品、旅游工艺品企业设立防城港专卖店或专柜等;开发世博会外延旅游线路、世博会期间我市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宣传我市的旅游项目,协助组织和引导游客前往我市旅游休闲度假;配合世博会门票销售,代理、设立销售网点。参与配合《新广西新一极》宣传推介影片拍摄工作;参与展览主题策划,负责提出我市参与世博会的旅游宣传和推广;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参与我市活动项目的策划、筹备、指导。

(十四)市贸促会:对应自治区贸促会,参与概念策划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参与举办论坛活动和论坛的对外协调、策划、筹备等工作;参与防城港活动周期间文化活动以外的各项活动的全面策划、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十五)市社科联:对应广西社科院,参与概念策划,负责提出我市特色人文资源和理念。

(十六)市委外宣办:对应自治区党委外宣办,落实“宣传推介组”牵头单位职责,负责编制本组组成单位、人员架构及工作实施细则;负责配合《新广西新一极》宣传推介影片拍摄工作;负责我市参与上海世博会的推介工作;负责我市参与上海世博会各项活动的新闻发布和宣传事宜。积极配合做好上海世博会宣传报道工作,提高我市公众对上海世博会的认识度、关注度和参与度。在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要充分发挥我市主流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政府网站)的作用,通过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网络宣传、播放上海世博会公益广告及形象宣传片等形式,宣传介绍上海世博会的主题理念和筹备情况,重点宣传报道我市参与上海世博会的情况及相关活动。

(十七)市新闻办:参与配合《新广西新一极》宣传推介影片拍摄工作;参与我市的推介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新闻发布和宣传事宜。

(十八)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人民政府:参与展览主题策划,负责提炼港口区特色资源;参与布展实施和展示运营阶段的协办和指导;参与举办活动和论坛的协调、策划、筹备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展示试运营阶段(2010年3月到2010年5月)。

严格按照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统一部署开展展示试运营阶段工作,实地考察指导提出综合意见,完善各展项内容。

(二)展示运营阶段(2010年5月到2010年10月)。

我市活动周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1日,展示运营阶段的一切活动,均在自治区参展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确定运营单位负责具体执行。

(三)配合广西世博办按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的要求推进文化活动、论坛、网上世博会项目和广西周活动筹备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各工作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制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衔接,落实措施,确保按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要迅速向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组成人员名单及参与上海世博会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由防城港世博办组织各组有关人员与广西世博办对接,了解参与上海世博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并与广西世博办有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

(三)防城港世博办要根据广西世博办的要求统筹安排,把握进度,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七、资金概算

(一)参展筹备工作经费:50万元

(二)防城港市代表团参展经费50万元;

(三)文化演艺活动经费30万元;

(四)宣传工作经费10万元;

(五)其它不可预见经费约10万元,包括票务、信息、材料价格浮动等费用。

综上述计算。防城港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概算总费用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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