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草江公园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08〕1号
颁布日期:2008-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草江公园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08〕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草江公园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四日

马草江公园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马草江公园是市政府重点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协调会议精神,公园建设须在春节前初具规模向市民开放。目前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是拆迁问题,拆迁涉及到西江农场一分场职工住宅及其它建筑物的拆迁。为了尽快推进拆迁工作,按时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马草江公园项目建设用地625.822亩,在整个范围内需拆迁的西江农场一分场职工约357户,建筑占地约17843.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808.7平方米,准确数据待进一步核实。

二、安置方式(两个方式任选一个)

(一)由西江农场负责安置西江农场一分场被拆迁户:

1、市政府将房屋拆迁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西江农场,由西江农场负责安置被拆迁户。

2、政府支付过渡费给西江农场作为安置被拆迁户租房过渡费用。

3、安置地点及户型:

将拆迁户安置在金港大道西江农场摩托车城南面的规划建设用地内或农场场部规划小区,安置户型为70M2、90M2、120M2的二房一厅和三房一厅等套房式住宅。

4、安置措施

①、西江农场以往采用的优惠方式是同等面积安置,即,被拆迁建筑面积(主房面积+伙房面积)=安置房屋面积。

②、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M2以下的应选择70M2户型;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M2~60M2的应选择90M2户型;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的应选择120M2户型。按同等面积安置,超出规定安置面积的按西江农场内部价(初步定1000元/M2)购买。

(二)由政府负责安置西江农场一分场被拆迁户:

1、政府支付过渡费给被拆迁户租房过渡。

2、安置地点及户型:

政府将拆迁户安置在白凹窝小区,安置户型为50M2、70M2、90M2、120M2的二房一厅和三房一厅等套房式住宅,原则上一户安排一套。

3、西江农场一队被拆迁户房屋占地补偿费政府按建设用地补偿标准补给西江农场。

4、安置措施

①同等面积安置,即,被拆迁建筑面积(主房面积+伙房面积)=安置房屋面积。

②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M2以下的应选择50M2户型;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0M2~50M2的应选择70M2户型;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50M2~80M2的应选择90M2户型;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80M2以上的应选择120M2户型。

③如应选择安置房面积多于被拆迁房建筑面积的,多出部分按经济适用房标准(初定1600元/㎡)由拆迁户出资购买;如被拆迁户想购买比应选择安置房更大面积的户型,则所选户型超出应选户型部分面积按市场价计价。

举例说明:被拆迁户×××被拆房屋建筑面积为28M2,按规定应选择的是50M2户型,但多出部分(50M2-28M2=22M2),须按经济适用房标准(初定均价1600元/㎡)由其出资购买。但如直接选择70M2户型的,除22M2部分按经济房标准购买外,则70M2-50M2=20M2须按市场价购买。

④如被拆迁户选择户型建筑面积少于被拆迁房建筑面积,少的部分由政府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补偿给被拆迁户。

⑤除主房和伙房外其它设施,按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以上安置房均为毛坯房。

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以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贵政办[2005]101号和[2006]49号文件精神,补偿标准如下:

1、建筑占地补偿按一等三类,补偿标准:740元/M2

2、砖混结构房屋补偿:500元/M2

3、砖木结构房屋补偿:300元/M2

4、石棉瓦结构房屋补偿:150元/M2

5、简易结构房屋补偿:100元/M2

6、附属设施迁移补助费:

水表:500元/户

电表:500元/户

动力电:300元/千伏安

有线电视:360元/户

电话:200元/户

空调:100元/台

宽带网:100元/户

四、搬迁过渡费

按照贵政办[2005]101号和[2006]49号文件精神,标准如下:

1、临时过渡费按被拆迁房屋(主房+伙房)建筑面积计5元/m2•月。

2、安置临时过渡期暂定为12个月。12个月满后,仍未安置房子的,继续支付过渡费。

五、搬迁期限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2008年1月底搬迁完毕。

主题词:城乡建设方案马草江公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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