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 文号:卫办监督发〔2012〕74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1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指导和规范全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请各地注意总结实施中的经验,遇到问题和相关建议,及时反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中心公共健康危害事件应对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900508传真:010-58900567
附件: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9日印发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1〕86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直接关系到事故因素的及早发现和控制,是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之一,是一项程序规范性和科学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提高全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技术水平,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部分基层单位的专家编制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作为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参考性技术文件,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工作培训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参考使用。由于篇幅所限,《指南》的内容尚不能涵盖实际工作中所有问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专业问题应借助其他专业书籍,不断扩充知识面,提高调查能力。
由于首次制定,难免存在不妥之处。卫生部已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各地使用中反馈的意见建议,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并修订公布。各地调查机构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可及时反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录
1导言-5-
2调查准备-5-
2.1机构及人员-5-
2.1.1事故调查领导小组-5-
2.1.2调查员-5-
2.1.3专家组-6-
2.2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6-
2.3联络沟通机制-6-
2.4信息管理-7-
3工作要求-7-
3.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7-
3.1.1分级管辖-7-
3.1.2调查启动-7-
3.1.3多辖区联合调查-7-
3.2依法有序、协调配合-8-
3.3科学循证、效率优先-8-
3.3.1边调查边分析-8-
3.3.2边调查边控制-8-
3.3.3边调查边报告-9-
4现场流行病学调查-9-
4.1核实诊断-9-
4.2制定病例定义-10-
4.3开展病例搜索-10-
4.4进行个案调查-11-
4.4.1调查方法-11-
4.4.2调查内容-11-
4.4.3设计个案调查表-12-
4.5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12-
4.5.1临床特征-12-
4.5.2时间分布-13-
4.5.3地区分布-13-
4.5.4人群分布-15-
4.5.5描述性流行病学结果分析-15-
4.6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15-
4.6.1病例对照研究-16-
4.6.2队列研究-16-
5食品卫生学调查-17-
5.1调查方法与内容-17-
5.1.1访谈相关人员-17-
5.1.2查阅相关记录-17-
5.1.3现场勘查-17-
5.1.4样本采集-18-
5.2基于致病因子类别的重点调查-18-
6采样和实验室检验-19-
6.1采样原则-19-
6.2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送-19-
6.3确定检验项目和送检-19-
6.4实验室检验-20-
6.5致病因子检验结果的解释-20-
7资料分析和调查结论-21-
7.1做出调查结论的依据-21-
7.2调查结论中因果推论应当考虑的因素-21-
7.3撰写调查报告-22-
7.4工作总结和评估-22-
7.5案卷归档-23-
8附录-24-
附录1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流程图-24-
附录2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物资准备清单-25-
附录3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参考表格-26-
附表3-1食品安全事故病例访谈提纲-26-
附表3-2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病例临床信息一览表-28-
附表3-3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病例食品暴露信息一览表-29-
附表3-4聚餐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个案调查表-30-
附表3-5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个案调查表-32-
附表3-6社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个案调查表-35-
附表3-7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记录表-39-
附表3-8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整理表-40-
附表3-9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纲-44-
附录4食品安全事故标本和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要求-45-
附录5食品安全事故常见致病因子的临床表现、潜伏期及生物标本采集要求-48-
附录6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中流行曲线的应用-59-
附录7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的资料分析方法-63-
1导言
为指导承担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职责的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机构(以下简称调查机构),对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制定本指南。
调查机构在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开展相关技术工作应遵循本指南。涉及传染性疾病的,应当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事故调查的任务是通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工作,调查事故有关人群的健康损害情况、流行病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调查事故有关的食品及致病因子、污染原因,做出事故调查结论,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建议,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确立的承担组织查处事故的部门,以下同)提出事故调查报告,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发生原因提供科学依据。事故调查的基本工作流程参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流程图》(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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