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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转交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函
|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转交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函
工信部消费函【2013】315号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经研究,现将我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转交你会,请你会依托熟悉了解轻工行业的优势,充分发挥联合会及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使评选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评选结果得到社会普遍认可,让评选工作成为引导、推动行业繁荣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的要求,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近期,我部将把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相关材料转交你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6820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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