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食药监许函[2010]502号
颁布日期:2010-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0]5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现对有关单位研究起草的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1月4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http://www.sfda.gov.cn/syjxh10502/fj1.rar

2、《化妆品中钕等15种稀土元素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http://www.sfda.gov.cn/syjxh10502/fj2.rar

3、《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http://www.sfda.gov.cn/syjxh10502/fj3.rar

4、反馈意见表

http://www.sfda.gov.cn/syjxh10502/fj4.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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