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237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237号

重庆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渝文物〔2014〕3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文物本体构成,深化文物价值评估,特别是其历史价值的评估。

(二)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文物周边村镇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重视展示利用规划。将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突出展示文物建筑在红军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村民使用的关系,注意文物保护规划与村镇发展规划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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